人,喜欢问“为什么?”而在众多“为什么”中,又以个人在这个尘世的生死、祸福、贵贱、穷达等所衍生出来的“为什么”最让人萦绕于心。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行者常至,为者常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等古老的格言告诉我们,最大的决定因素在于“自己”。但人生的实际阅历却也一再提醒我们,它们往往和个人的才智、努力、德性、作为不成比例,而似乎有超乎这些的其他决定因素。
这些超乎个人的其他决定因素,即被我们的老祖宗笼统地称之为“命”。所谓“君子不以在我者为命,而以不在我者为命”,“命”指的是并非自己能决定、但却能决定自己生死祸福、贵贱穷达的各种因素。所谓“人受命乎天”,古人认为这个“命”是由“天”决定的(故亦称为“天命”);而所谓“天”有两个含义:一是人格化的“天”,它指的是“神的意旨”;一是非人格化的“天”,它指的是“自然奥律”。因此,在广泛的定义里,凡是超乎个人的决定因素,不管是出于“神的意旨”或来自“自然奥律”,都属于“命”的范畴。
所有的天机或命运物语都是对“命”的揭露。而在这种揭露过程中,中国古典命定论的各种内涵——包括它的理论基础、判读方法、说服策略、文化特色、心理及社会功能等也都跟着一一显现。本章想先从前面所举的故事来探讨一个基本问题——中国人的“命观”,也就是我们的老祖宗认为“命”具有什么本质,以及对“命”抱持什么态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