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政治中的伦理难题(19)

如果人对自身的完满性保持足够的信心,其逆向表征就是缺憾的永恒性,总有“不平等”在试图攻击共同体的完整性,这攻击并非破坏,而是激励人们走向更高的完整性。古希腊谚语有云:平等生友谊。平等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平衡力,平等的人类学价值在于说出了精神现象学层面的人的双重意识,即主奴的辩证法。因为友谊只可能发生在平等的人群之中,敌对亦然。没有平等实际上我们就无法区分敌友,更不可能产生政治,这先于政治而被预设的原则,是政治逻辑的起点。

如果仅仅停留在对于权力的分析之上,政治在根本上就只有两种形象:暴君与奴隶,因为统治与服从的正当性已经在契约论中得到了完美的论证。如果按照敌友论来辨识政治,就会发现暴君没有朋友,奴隶没有敌人,也就是说没有什么政治性可言。没有盟友与没有敌人的结果就是,宣战(斗争)怎么成为可能?由此,施密特的用心其实是想说,没有斗争就没有政治。其实在具体的友爱之中,暴君与奴隶可以同时存在于个体之中,使得尊重成为可能,并享有尊重所带来的自由乐趣。但尼采却认为,女人不懂得友爱,因为她们不知尊重为何物,她们要么是暴君,要么是奴隶。即使爱情中的女人,因爱而顺从和因爱而专横同样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体身上,据德里达分析说,唯一的区别就是女人没有结盟与宣战的能力。问题就来了,同样是爱欲的辩证法,为什么在男人这里就具有政治性,一旦女人介入其中,就变得不适用了呢?在爱情之外的女性友谊,即女人之间的结盟怎么成为可能?长期以来,女人们的故事必须经由与男人的关系,才会得到叙说,比如西方文化中的罗曼史传统;而东方文化则干脆以阴性存在而藏匿之。

政治不关心个人的处境,政治是复数。人凭什么结集在一起,又依据什么区分出“我们”与“他们”?性别平等的政治推论,首先必须回答女性结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以怎样的名义结盟?

古希腊作家赫西俄德写过一篇《征服记》。据说,所罗马特人是生活在北高加索的居民,这些居民全部由女人构成,她们过着和男人没有区别的生活,她们还经常骚扰附近的居民西哥特人。一天,一名西哥特男人俘获了一名所罗马特人,这个单独的女人屈服了。过后两人约定各自带一名部落成员,在同一个地方约见,如此往复,一群女人就与一群男人生活在了一起。西哥特人要求所罗马特人像他们部落的女人一样生活,遭到拒绝,所罗马特人集体扬长而去,继续她们张弓搭箭、上马作战的生活。因此,神话传说中的文化隐喻表明,一个全然的父权制或者全然的母权制,是历史断代基于便利而构建出的权力统一体。在文化经验的维度上,多样性修正了建立在权力统一体基础上的人类历史,即作为文化整体而存在的女人,她们的经验要么被贬值,要么被抑制。其复杂性在于,文明诞生的结构主义法则——比如外婚制,一方面客观陈述了性别不平等的起源,另一方面以文明的不可辩驳的权威性,遮蔽了女性共同体,包括多元的权力共同体共存的历史图景。

女性共同体,即女性结盟的可能性,就在于重塑女性经验的独特价值,并内在于性别平等的话语实践。启蒙以来的人权话语使得性别平等看上去画蛇添足,但就政治概念的理论澄清而言,性别平等说出的恰恰是差异性思维如何成就了政治的可能性,并将自由的丰富性,主体与客体的他异性,主体自身的自异性问题,带入政治哲学的考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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