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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移民来温哥华之前的很多年里,我是一个英语学习者,而且有的时候还挺狂热。我是从三十岁那年开始学英语的。那时我是一个军旅诗人,在军队的大型文学刊物做诗歌编辑。此前我只认识从A到G七个英文字母,是为了拉手风琴学的。大学的外语考试是靠着小学在北京外国语学校学过的日语混过去的。
在我开始学英语的前一年,我在西藏和尼泊尔的边境小镇,遇到一个美国女诗人,她刚从尼泊尔过来,她二十九岁,恰好与我同龄。不是她告诉我她的年龄,是翻译帮她登记时我无意间看到的。说有意看的也可以。通过翻译我们进行了几次简单的交谈。知道了对方是诗人,我们彼此都很高兴。
她问我写过的诗是关于什么的。
我一下子被问住了。是啊,关于什么呢?此前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我的诗是关于什么的。因为刚刚发表了一组诗《剑?钢盔?女兵墓》,我就告诉她我写的是关于军人以及死亡的诗。
她问我为什么要写军人呢?
我告诉她我的先辈都是军人。我没有说我是军人也没有说我不是军人。
她更兴奋了。她说她的父亲也是军人。她说她的父亲去过朝鲜还去过越南。她说她喜欢军人但不喜欢战争。她说她写的诗是关于爱情的。
这会儿我有点儿后悔刚才没告诉她我也是军人。军人不能赢得战争但赢得爱情总是可以的吧?我就说我也喜欢军人也不喜欢战争。我还说我写死亡是为了和平。
我们都很兴奋,都觉得有好多好多话题可以说。可是翻译要去忙别的事情了。我们的谈话只好中止。通过翻译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也许我该学学中文。
我的心里几乎同时也跳出一句话:我要学英语。我没让翻译替我说这句话。但我说过了。
后来我就开始学英语了。我学英语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炫耀,为了标新立异(八十年代可是个标新立异的年代啊),为了与众不同(这也是诗人的追求)。隐隐的,是不是还有时刻准备着再碰上那个美国女诗人或是类似的人物呢?下次如果见着她,我得首先告诉她我是军人。但不知道是不是她喜欢的那类军人。
如果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您碰巧在北京街头看见一个瘦削的高个子青年军人,头戴耳机,撅着屁股,骑车飘过,主要出没的区域是平安里、北太平庄、魏公村、万寿路一带,那就是我。我的车座高于车把。耳机是我骑车时永远的装备。但不是军用装备。更准确地说是装饰。
听英文歌儿学英文,是我的一大发明。后来听说别人也这么干,而且早就这么干了。但我当时不知道,我还以为是我发明的呢。我听歌儿、听电影,却很少背课文、背单词,更不学语法、不做练习。我没学过任何教材的第一册,我是刚学完音标就跳到第二册了。有人说你这一还没学完呢就直接进二了,打算三级跳吗?那会儿我以为是夸我呢,还飘飘然的,连说就是就是,我就是不学第一册,我就是不学走路直接学跑。走路我用不着跟你们学,我是走路的行家,我是步兵。现在我才明白,他们哪儿是夸你呀,那明明是损你是贬你呢,你还觉得挺美。您瞧,我现在还在二级晃荡呢。一级没跳,三级也跳不上去。直接二的结果就是永远的二。
多年以后,一个小说家朋友说起八十年代去我北太平庄的家,那会儿我刚从外汇商店托关系买了一套日本的组合音响,是健伍牌的。健伍可是当时我们所见过甚至所听说过的最高级的牌子,光那两个音箱靠在墙边就像站着两个半大小子,那会儿我还没有儿子呢。朋友说你的音响太令人羡慕啦,不过更令人羡慕的是你手持一本英文说明书,而且不时从嘴里蹦出一个单词。你说的是什么大家都不懂。不过大家坐了半天也没能听到这世界上最高级的组合音响所放出的音乐。大家走的时候你还在那儿忙,你说装了一天也没装完这东西就是高级。大家就说你别着急。你慢慢装。你好好装。你就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