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笔取代之前,几千年时间里毛笔一直是中国人第一线的生活用具。因此,书写技艺的核心暨其起点是实用,而实用的要求总是方便、快速、有效率云云,并且和彼时人们的其他生活配备、人的生活方式取得最不磨擦的配合,以最自然最舒服、让人最不疲惫最耐久的方式为之。这和今天已丧失实用性、成为一门封闭独立艺术的毛笔新处境完全不同,我们知道,纯粹的艺术不受这些实用逻辑的限制,比方说时间的节约便通常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艺术工作者甚至可以刻意的延迟、拉长、打断时间来看看会发生什么不一样的事;我们也实际的一再看到,舒适自然通常不会是艺术工作者热中的作业方式,他宁可尝试各种别扭的、违背人基本生理心理限制的、乃至于痛苦折磨的方式,以期找出新的可能,或至少一步到位的先建立起某种创新的、前进的、符合人们想像的姿态。此外,舒适自然也太透明太融入了,人不容易感觉自身的存在,这让强调个人的当代艺术家更不会喜欢它不是吗?
今天,我们感觉多少有点不自然的毛笔基本书写要求比方说悬肘无依托的运笔,比方说竖直笔杆的握笔方法,其实是几千年时间里最舒适最实用的书写方式。小说家阿城喜欢实物的追究考察此事,在千年以上的漫漫时光中,没有桌几,没有柔软吸墨的纸张,基本上人们系以左手拿木简竹简(以及东晋王羲之父子彼时麻质的厚硬黄纸)、右手执笔的凌空书写方式进行;此外兽毛做成的柔弱笔锋,不只含墨极有限而且会向着用力的方向折弯变形,因此在书写过程中你得同时不断的回收修护笔锋,并让墨汁均匀的、360度每一面都用到的尽其最大效益,一次沾墨可写成最多字。如此,毛笔的竖直便成为最完美的方式,不是表现内心正直人格高尚的无上命令(把毛笔竖直是简单的生物行为,不用先学好高等伦理学或做完百件善事才能学会),而是如同圆心般可四面八方的处理笔锋和笔划;它不是静态的直立,而是动态的回复并重新开始的原点——毛笔指掌之间的微妙技艺,最原初便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并不断发现,中国后来的历代书家推崇二王父子,五体投地到那种地步(他们的字或已不逊二王父子),他们看到的可能不只是字美字不美的成果而已,而是字背后到他们这对父子手上大成的书写技艺,随着你自己书写技艺的进展不断得到启示,像有人领着你走路一样(我自己读博尔赫斯就有这样的感觉),你每个转折、每个困难、每一处歧路,一抬头便发现他都已想到了、处理过了,而且悠闲的在灯火阑珊处等你。比方韩愈(你当然可认定他鉴赏力不足,这相当程度也是事实)便对王爸爸过度柔媚过度现代感的字有意见,我自己对儿子王献之有名的“一笔书”也觉得可以再想,事情未必全然如是,那样连续的、一个逻辑一种去向顺势到底的写法有拘束性,有时你得打断它、离开它、像本雅明所说的重新起头才不会被某种因果铁链困住,才能宽广的展开来,只是“正、反、合”是不够的,那仍在原地而已(所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仍是窄迫的、夸大的、隧道症似的)。但王献之的确“一次沾墨写成最多字”,把笔锋、墨汁和力量藉由指掌间的微妙曲折收放使用到某种极限,像因风滑翔一样,它必定是快速的,但不衰败不坠落不让人感觉匆促狼狈勉强,就像昔日迈克尔·乔丹告诉我们的奥秘,飞起来容易,真正最困难的是如何降落下来。这的确是最服膺实用逻辑的,王献之在实用的此一硬实大地上开出灿烂的花朵,后世写快跑草书的书家总会时时想到他,心知肚明最困难的部分他已经发现了并且解决了,这种知性的感动我以为是人生命中最动人、最持久、最感激莫名的心悸经验,还在单纯的美的鉴赏之上,但它只找上也拥有足够技艺并发现困难何在的认真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