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湖成熟的时期(3)

商人和流动手工业者大量涌现对儒教定居制度提出挑战。离家出走者是如此众多,导致针对定居模式设计的儒家典章制度日渐失效。如何将流动人口有条不紊地管理好不至深受其害?这不仅是对朝廷提出的挑战,也是对商帮和手工业自身提出的挑战。

在没有先例可循的背景下,明代商人自行创造了商帮组织。其中著名商帮有徽州帮、山陕帮、广东帮、福建帮、江西帮、洞庭帮等,以地缘乡谊为纽带,以同乡会馆为据点,相互联络、拉拔、提携、合作,共同操纵和垄断地区或行业贸易,构成了早期颇有声势的体制外商业组织。

需要格外留意的是,会馆的要点是不在原籍,譬如湖广会馆不在湖广,而是两省商人在异地的会所。商帮借同乡会馆之地经营商人一己之利,性质已非地缘乡村组织,其主要功能是移民同乡商人之间相互帮忙,通过组织合作,产生商业经营的规模效应,扩大利润空间,增进商业安全,获得个体商贩得不到的附加利益。商帮缔结,是群体利益博弈演化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商帮形成中,关系网络的元素开始发育,譬如熟人关系网、转托关系、人情制度以及面子制度,开启了后世关系社会的风气。

在商帮发育的同时,手工业行帮也开始萌芽,逐渐形成今人常说的“三十六行”。三十六行,各有行帮,皆以家族制师徒关系传承。行帮也是现代江湖的成分之一,譬如戏班、马戏团、剃头作坊及相声、曲艺等,皆各有行帮,各有规矩。

从宏观经济学角度看,商帮的诞生并没有提高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力,丝毫没有改变人口与粮食供给之间的总量关系,但是,由于商帮参与粮食的运转周济,增加了粮食的边际利用率,因此,在人口局部饱和的早期,也就是明中后叶的16~17世纪,其诞生有利于缓和粮食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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