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一书批注用过的词:背叛。什么是“背叛”?“背叛,就是走出队列;背叛,就是走向未知。(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萨宾娜不知道有什么比走向未知更美的了。”
宁静雪出国,最终“走向”富家子梁直,表面上是因为误解和不幸的际遇;说到底,是她要走向未知。
阿雪曾经问胡狼:“看,野花是不是比园里的好看?”
“嗯。”
“我喜欢这份野性,虽然只开那么一天,却开得风风火火的,一点不含糊。”[2]“我一直希望将来可以在最大最好的音乐厅里演奏,希望有很多很多人认同我,为我鼓掌,为我喝彩;我不想只是对‘牛’弹琴。”[4]
她也曾经这样对玉凤说:“姐,真想一起到最大的音乐厅拉小提琴,我们转眼就会老,会丑;我不会让自己变老变丑,不会让自己活过三十岁。年轻的日子,应该活得灿烂。”阿雪摇动着红兔的长耳朵,作状问道:“长耳兔,你是不是会跳到舞台上啊?”
“会的,会的!”玉凤代兔子回答,“不过,我的兔子没你的野心,不管跳得多远,它都会回来。”[4]
宁静雪的兔子有“野心”,逐渐走向未知;而且,没有回来。毕竟,“没有比走向未知更美的了”。要发生的事,发生之前就作了预告;每个角色的下场,都有其“必然”;这种小说,不会有一个以上的结局;用不着赶潮流,也不必有一个以上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