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梦“大丈夫” (1)

在朋友的帮助下,35岁的刘邦混进了官场,做了一个小小的亭长。亭是秦王朝的地方基层治保单位,亭长一职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所长或治保主任。

秦朝时,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一个亭大约有250户人家。亭长的官职虽然不大,权力也不算小,亭长也有自己的办公室,在封建专制社会,在那些普通百姓眼里,亭长也算是个相当威风的头面人物。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负责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社会治安。接待上级官员这个差事,对于一向大大咧咧、不喜欢受约束的刘邦来说,是件苦差事。

亭的单位小,来这里的官员不多,大部分工作是些社会治安问题。在这里工作的官员,身份不高,性格也还随和,刘邦很快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刘邦尚为平民时就结交了不少龙头老大,黑社会那一套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场的态度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于未然。在他任内,虽然也有些小案件,但他的工作却从未出过大纰漏。刘邦在这个职位上,算是相当称职的了。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份,只有刘邦属“吏”职。

在中国古代,某人一旦职务上沾着个“吏”字,就大小算个官了。官有官服、官帽,以此区别于一般平民百姓,但刘邦这个小吏,虽说是个官,却没有自己的官服、官帽。刘邦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好意思向别人打听,等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给他“加冕”。后来,他就自作主张地给自己设计了一顶“冠’。

“冠”在当时是“士”这个阶层以上的人物才有资格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就代表他有身份、有地位。从战国时开始,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的。

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拿着自己亲手设计的“图纸”,远赴制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定做了一顶“亭长冠”。

这顶“亭长冠”,使得刘邦像高官一样地威严,不认识他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份只是一名亭长。而且,刘邦非常喜欢这顶冠,在亭长任上时他一直把它戴在头上,大概连睡觉的时候都舍不得拿下来,直到后来他成了大汉帝国的开国皇帝。在平常休闲时他仍还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刘邦在“官场”中的朋友本来就不少,当上亭长,更可借此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据《史记》记载,刘邦“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他结交的虽然都是些“官场”中的人物,对方的身份也大多不高,有的虽然高一点,和刘邦在一起,却不会摆官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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