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访问室,她已“坐”在椅子上。不,正确的说法,她已把“恨天高”斜摆在椅垫上,半卧于黑色沙发上。
Lady Gaga头发束得高高的,发一半银,一半白,缀着香奈儿白色山茶花。这个装扮在她出道三年来的分数,并不出色。不过她仍有一套宣言,“我想让黑与白、阴与阳在我身上打一场战役,目前不知谁获胜。”
专访时刻,Lady Gaga不太像舞台怪物;反像有点娇羞的小女孩。
不是吗?她才二十五岁,既无迈克尔·杰克逊不幸的童年,也没有麦当娜同样二十五岁出道时拥有的成熟,但她已然是一代巨星,征服半个世界。出生于纽约富裕家庭,从小受尽爸妈宠溺,人生正如美国现下二十岁年轻失落的一代。而她与失落一代最大的差异是十八岁时,勇敢地搬至下东城(Lower East Village)。周末从下东城脏乱、罪恶,但同时狂放、创造力十足的波威里街(Bowery St.)搭车回林肯中心附近的家,这六十条街,穿越了纽约两个世界,两个极端阶级:上流与下流,肮脏与整洁,无趣与疯狂,伪善与口不择言,虚弱与强壮。Gaga穿梭其间,把纽约的一切,玩弄于她一个人身上,然后创造了属于她的时代。
她修读纽约大学(NYU)表演艺术,念到一半,休学跑至下东城舞厅夜店当Go Go Dancer(台湾翻译成艳舞者),这种辍学风好像美国几位天才比尔·盖茨,马克·扎克伯格都干过。我访问她时,问她哪一个经验对她比较重要,本以为她会说“学校是个Shit”,没想到她很诚恳地表示这两个截然相反的课程,同时教会了她不同的表演艺术。她的演唱会与剧场的训练完全一致,歌迷们归类为“怪兽族”,享有共同手势、意念,甚至通关密语。这种将歌迷与自己创组“共和国”的宣传法,过去时代里只有希特勒干过;而希特勒年轻时本是一位潦倒、天分不足的艺术家,艺术之路不顺遂后才改从政。
Gaga总是迟到,接着靠撒娇请求原谅。这使我莞尔,她的生日与我只差个两天或三天(因计算时差而不同),两人同属白羊座。我从小总有迟到的毛病;理由不是目空无人,而是出发前太紧张细节,结果越搞越糟,终致迟到。和她交换这个经验,她听了哈哈大笑,邀请我加入她的“怪兽共和国”。
我拒绝了。因为太老,我足足大她二十八岁,我怕“共和国”里,她那群可爱的怪兽,会集体叫我“妈!”。
需要和她谈深奥的道理吗?专访Gaga时,她连续提了两次创作目的是为了表达某些“政治”意念。旁边陪同访问的台湾唱片公司人员替她捏了一把冷汗,因为她根本来不及知道访问她的人什么背景。她说了第二回“政治”时,我忍不住问她:“你所指的政治是什么?”她提了一大串,“同性恋、年轻人的迷惘··”我不能说她错,她聪明地以“政治”二字转换平凡的理念,这使一切显得更强烈、更Gaga。
多数谈话时刻她总是细声细语,与她舞台上尖叫浑然天成的厚实嗓音完全反差。就像她近日宣告自己进行的实验,“黑与白”、“阴与阳”在她身上打架。这个女孩显然喜欢游走于两个极端之间,她对世界或许所知不多,却毫不犹豫大胆实验,这种特质因此成就了她成为一代巨星。
她曾上过奥普拉脱口秀,出席英国广播公司(BBC)首屈一指的主持人的节目The Graham Norton Show,许多观看者皆评论那真是一场灾难。谈话中的疲惫与空洞和她在舞台上演唱《天生完美》(Born This Way)、《犹大》(Judas)、《狗屎事》(Schei·e)、《自由发则》(Hair)的时候判若两人。她忽视目空这些前辈们?事实上她告诉英国《金融时报》最大牌的人物撰稿作家斯蒂芬·弗莱(这家伙只写死去的人,唯一写了两个活人,苹果创办人史蒂夫·乔布斯与Lady Gaga),为了上Graham Norton的节目,她十分投入。她想说自己的不足,话到一半又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