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参加同事的婚礼,她漂亮的婚纱让我有点眼红,谁会给我穿上婚纱?
旦来时我正在吃方便面,旦说他一闻方便面的气味就恶心,我就扔了。旦说我们去吃烧烤,我不喜欢吃,可我还是去了。
病了,躺在床上想哭,天黑时旦来看我,没坐多长时间就走了,说是明天再来。
旦说他不是坏蛋,我说那就是好蛋,他笑了,像个小孩。
有些日子紫紫没写什么字,有时是一个问号,有时是一个省略号,有时像老师改作业一样的,一个勾一个叉的。
日子是一天天过的,日历也是一张一张翻的。这个叫紫紫的女子,写一些简单的字记录那些日子,一直到我入住的前11天就没有记了。
我盘点了一下,她和那个叫旦的人从认识到她最后一次在日历上记事,一共一百八十三天,出现旦的名字的日子有一百三十一天。在她的记录中,旦给过她两个晚上;来这个房子十四次;送过她三次礼物,第一次是一束玫瑰,第二次是一束玫瑰,第三次还是一束玫瑰;旦哭过一回,她哭过二十六回。没有出现过爱或者恨这样的字眼。
紫紫是怎样一个女子,我说不清楚。根据我的推算,这不是一场正常的恋爱。那么,紫紫是一个情人?我想是的,她是一个情人。
有天我问隔壁的邻居紫紫是谁。这位年已花甲的老人说:“一个女人,漂漂亮亮的,谁晓得她跟一个结了婚的人好上了,前些天那个女人找到了这里,硬说她是妓女。她说她是有工作的。那样子真是让人怜惜。第二天就走了。”
我搬进去没几天,有天晚上,有人在门外叫紫紫的名字。我开了门,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站在外面,看到我他有点吃惊的样子。我说:“紫紫搬走了。“
“你知道她搬到哪里去了吗?”他问。我摇了摇头,他失落地走了。
我在那个房子住了半年,一直留着那本日历,希望紫紫能来拿走。可直到我走,她也没有来。我走时,把那本日历用纸裹了几层放在抽屉里,写了“请转交紫紫”几个字。一晃一年就过去了。前两天,我去了那条街,想去看看那个竹帘,想去问一问那本日历的下落。那栋楼已经不在了,盖了一家很大的商场。商场前面种了玫瑰,一个木牌子上面写着:栽在这里的只是一种落叶灌木,勿折。
玫瑰是一种落叶灌木,并不代表什么。当时,我就想告诉紫紫,可我并不知道她是谁。
谁知道?请举手。
2
我是一个靠文字混饭吃的人。我将紫紫的故事写了出来。武汉的一家报纸刊登了这篇文章。文章换来的二百多元稿费对于我来说意义很大。因为那一天,安琪儿要从北京来。拿到钱的那一瞬间,我心里闪过了紫紫的名字,并涌上了一些谢意。不然的话,我又要求李芝了。
安琪儿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女孩儿,我们在网上同居了差不多半年。我们在网上做爱,一个星期之后就生了一个小孩,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上帝。那一天网管告诉我们,上帝死了。那阵子安琪儿和我都很伤心,我们每天都要去网上公墓给上帝献花。安琪儿说:“弟弟,我想你,想见一见真实的你。”“弟弟”是我的网名。
我说:“你来吧,安琪儿,弟弟也想你。”
我现在住在汉口六渡桥一所公寓里。公寓的主人是我的朋友,她去了新加坡,说那边的阳光真他妈的好,去那里进行日光浴去了。她把钥匙给了我,让我过好一点。那真是一个好房子,有热水、空调还有电脑。我幸福得差点儿就晕了。
那种幸福感并没有持续多久,每月不菲的物业管理费让我明白好日子并不好过。我曾一度想着搬出公寓,回到某一个类似于铜人像的小巷子的地方去。可是我喜欢这里的环境,明亮,宽敞,单独。于是,我开始给自己下达了挣钱指标,每月一千元人民币。
按说像我就应该呆在农村,可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可是我又向往城市,这个愿望在我体内存活了许久。终于在两年前,我以民工的身份进入了城市。我和城里人没有多大的区别,我穿西服打领带,抽本地产的一种叫“黄鹤楼”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