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提到“破窗理论”体现的是细节对人的心理的操纵效果,以及细节对事件结果不容小视的重要作用。为了防止“破窗效应”,我们应该及时矫正正在发生的问题,以避免引起更大的损失。
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受到“破窗理论”的启发。他在给《法律与政策》杂志写的一篇文章中谈到:“地铁无序和地铁犯罪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蔓延。那些长期逃票的、违反交通规则的、无家可归骂街的、站台上非法推销的、墙壁上涂鸦的……所有这些加在一起,使得整个地铁里弥漫着一种无序的气氛。我相信,这种无序就是抢劫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关键动因。因为那些偶然性的犯罪,包括一些躁动的青少年,把地铁完全看成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场所。”
布拉顿采取的措施是号召所有的交警认真执行有关“生活质量”的法律。虽然地铁站的重大刑案不断增加,他却全力打击逃票。他发现,每七名逃票嫌疑犯中,就有一名是通缉犯;每二十名逃票嫌疑犯中,就有一名携带武器。结果,从抓逃票开始,地铁站的犯罪率竟然开始下降,治安大幅好转。
1994年1月,布拉顿被任命为纽约市的警察局局长,就是因为他对“破窗理论”的出色阐释。而布拉顿也开始把这一理论推广到纽约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他指出,这些小奸小恶正是暴力犯罪的引爆点。结果,通过对这些微小事件的大力整顿,社会治安取得了显著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