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小丫
四月的北京柳絮漫天飘飞,随便抽支烟就能烧掉几朵。街上有羽绒服,也有短裤背心。偶尔一阵大风,掀开姑娘的裙底。门头沟还在下雪,但夏天毕竟就快到了,那是属于啤酒小龙虾的季节。
认识方磊也是个四月。那时她在南京,我在广州。微博刚刚兴起,还没有微信,我俩又都不爱打电话,交流只用私信。第一次聊天,她说自己是个病号,距离医学上的痊愈期还有一年。我的本能反应是:我操,完了,那你不能喝酒了。她安慰我说:不怕,不怕,我就没戒过。马照跑,舞照跳,歌舞升平。
没过多久,她来广州,约在天河北一家咖啡店。羊城的四月往往阴雨连绵,雷电交加,那天却异常燥热。店内冷气不足,还不让抽烟。我到得早,煎熬地坐在门口等她,只见一个姑娘飞快冲了进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脱了帽子摘掉纱巾坐到我对面,瞬间移动一样,带风。接着翻包掏出药盒,递给我几颗维生素:先吃点儿,增强抵抗力。我问:抵抗什么?她:酒啊。
于是喝酒。于是又喝酒。于是找了个饭馆儿,挑了个离厕所比较近的桌子,从中午十一点喝到凌晨两点,人来了又走,灯开了又关,最后连空调都给关了,但我俩坚定地干着杯,没挪过地方。
那天喝了数不清的酒,但都没醉。期间她带着一种先干为敬的气质,把二十多年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各种隐秘传奇经历和盘托出,剧情十分狗血,内容异常辛酸。但不知为什么说的跟听的都在大笑,像是对待一些远在天边、遥不可及的笑话。
或许是因为那顿酒,后来再见面就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再后来她卖了房子、关了店,杀到北京。很快,身上多了一堆莫须有的名头:作家、编剧、演员。我觉得她并不渴望这些,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一种发泄。我俩碰面多在酒局,酒局多有老高——老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多年以后我也想写写他。有这两个人在的场合喝起来比较安心。大家默默地举杯,即使什么都不说也不会觉得尴尬。无数个百无聊赖的夜晚,在无声的酒里被打发。我最爱看她喝红酒。可能是因为嘴唇形状的问题,她一喝红酒嘴角两边就有两块红印儿,自己察觉不到,十分诱惑,惹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