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内敛的俭 3

穿方面,他的衣服鞋袜,多系夫人、媳妇所做。他认为:“居家之道,惟崇俭可以长久,处乱世尤以戒奢侈为要义。衣服不宜多制,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他曾经规定,家中妇女每年要给他做一双鞋子,并且他还要亲自检查。他30岁那年,缝制天青缎马褂一件,庆贺及新年才穿,60岁时还像新衣。他说:“古语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观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曾国藩的小女崇德老人回忆说:在江南总督署时,李鸿章请曾夫人和小姐吃饭,两个妹妹,仅一件绸裤,相争至于哭泣。曾国藩闻之安慰道:“明年若继续任总督,必为尔添制绸裤一条。”时崇德老人年幼,一闻此言,破涕为笑。

住方面,1856年修建富厚堂,费资三千余银,曾国藩知道后,很不高兴,发誓此生决不住新屋。他果真没有踏上新屋一步。1867年,家里人花费7000串维修侯府,他认为花钱太多,“富坨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曾国荃修建大夫第,长达一华里,共九进十二横,房子数百间,曾国藩批评弟弟太奢,说住进去容易搬出来难。

用方面,曾国藩不尚奢华,有人建议他照李希帅的样子,花八两银子打一把银壶炖人参、燕窝。他说:“今小民皆食草根,官员亦多穷困,而吾居高位,骄奢若此,且盗廉俭之虚名,惭愧何地!以后当于此等处痛下针砭。”

财方面,曾国藩坚决反对积累财富,特别是给子女积累遗产。他对纪泽、纪鸿说:“银钱、田产最易长骄气逸气,我家中断不可积钱,断不可买田,尔兄弟努力读书,决不怕没饭吃。”曾国潢在衡阳五马冲为他买田一处,曾国藩坚决反对,并且要求弟弟“设法出脱。或捐作元吉公祭田,或议作星冈公祭田,或转售他人,以钱项备家中日用之需。”“但使不为我私分之田,并不为父亲私分之田,则我之神魂为之少安,心志为之少畅。”他教育子女注重人品、学识、良好的生活态度与习惯,“爱之以德”,而约束他们的骄奢之心。纪鸿在省城读书,他寄给的钱主要是学费和基本的生活费,“城市繁华之地,尔宜在寓中静坐,不可出外游戏征逐。”教育儿子“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女婚姻上做财产、权力文章是极其普通的事情。曾国藩不愿意将女儿嫁给有钱人。据说,湖南有一常姓显贵家庭,几次都想与曾国藩结为儿女亲家。曾国藩不同意。这倒不是常家与曾家曾有什么不愉快,而是因为曾国藩听说这位常世兄生活气习骄奢跋扈,不可一世。他所穿的衣服极为华贵,所用的仆从也气焰嚣张,更令人厌恶的是他最喜欢倚仗其父亲的势力作威作福。曾国藩担心常家有官宦人家的骄奢习气,如果嫁娶过来,不仅会败坏曾氏家规,还会引诱曾家子弟好逸恶劳。

湖南农村嫁女,有打发压箱钱的风俗习惯,有钱人家、官宦人家往往打发颇多,而曾国藩却规定200两。同治五年,曾夫人欧阳氏嫁第四女时,仍然遵循这个规定。曾国荃听到这事,觉得奇怪,说:“乌有是事?”打开箱子一看,果然如此。“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嫁女如此,娶媳也如此。咸丰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记写道:“是日巳刻,派潘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五十侄女嫁事之用。”这么大一个总督,打发女儿的压箱钱,就那么一点点,实在说不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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