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达米恩抓住了告密的贵族以及贵族家的小伙计,后者供出了森林里的藏身地点。在得知自己狱中三个伙伴被杀死之后,达米恩亲手将两个告密者杀死。而那个小伙计也是穷人出身,可怜的年轻人临死前不留遗言是因为他不会写,他的妈妈也不会读。儒雅的医学学生达米恩在这种手刃的行为当中,斗争意志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他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他的手上沾了原来同伴的鲜血。不是他一定要去某个地方,也不是他这个人要将事情弄成目前的这个样子,而是事情本身将他带到了这一步。准确地说,是过于逼仄的处境将他逼到了这一步,毁灭在前面等着他。
哥哥泰迪转过身来,开始追求现实,追求权力政治。一度共和军节节胜利,占领了一些地区,甚至设立了自己的法庭。法庭判一位贫困的老妇人胜诉,体现了同情底层的立场。泰迪却将败诉的商人放过,原因是需要商人的钱来买武器。“明天就要去拿武器,谁来付钱?”与上一部电影一样,某种客观形势需要在有钱人面前让步。同伴们批评他落入了“英国佬”的道路。
哥哥去伦敦参与谈判。面对爱尔兰的胜利,英国政府被迫与爱尔兰达成协议,这就是1921年7月的“英爱条约”。其中伦敦有条件地承认爱尔兰部分自治,把爱尔兰分割为两部分,南部26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北部6郡(现北爱尔兰),自由邦名义上享有自治自决的全权,但必须效忠英王,其对外政策和一部分内政仍置于英国监督之下。
原来一道出生入死的伙伴分为承认条约者和反条约者,兄弟俩也因此分道扬镳。哥哥加入了新成立的自由邦的官方军队,弟弟留在共和军的游击队。条约要求人们交出武器,哥哥也要求弟弟这样做。哥哥陈述的理由为:如果不主动放下武器结束战斗,那么英国人就会卷土重来。这的确是事实。从现实的层面来说,这种观点更有道理。但是弟弟难以接受,他觉得哥哥让步太多。他曾经发誓效忠爱尔兰共和国,现在却需要仍然效忠于英王。他也认为哥哥太过相信英国人,对英国人抱有太多幻想。达米恩还有一个他自己的“关”过不去:他亲自开枪打死供出藏身地点的叛徒,他不能接受任何妥协和出卖的行为。他不能变成自己所杀死的那个人。
穿上制服的哥哥与弟弟在审讯室里对质。曾经在同一个地方,接受英国人审讯时,弟弟试图冒充哥哥,让哥哥免受刑罚。然而现在是哥哥对弟弟说,如果天亮之前不说出武器隐藏的地点,就地正法。遭到拒绝之后,他让弟弟写遗书。弟弟写道:发现自己反对什么(what)并不难,难的是发现自己为什么(why)去反对。
在黎明的光线中,哥哥亲自命令行刑队—“举枪、瞄准、射击”,将弟弟杀死。他本人也因此痛苦不堪。这使得这部影片更加接近希腊式的悲剧。受损失、受伤害的永远是双方,尤其是有着亲密关系的双方亲人。他们本身的弱点,最终成了伤害他们自己的致命利器。当弟弟倒下时,哥哥的灵魂也轰然倒塌。他的肉体没有死,但是灵魂已不复存在。而弟弟的固执乃至放弃生命,不是与哥哥一样迷失了自我,造成了对于自己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