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极端体制的核心(5)

军阀,专制政体的柱石

在天皇专制政体中,国家军队由天皇统帅,这不仅确立了天皇是日本最高军事独裁者、军队非国家化,也确立了军人在国家中的特殊地位。由于具体指挥军队的军部直接对天皇负责,军部也逐渐获得了次生的独裁地位,享有在国家决策中明显高于其他政府各部门的特权。“军部是万民扶助皇猷的核心。”

张学良对日本军部的认识也是很深刻的,尤其是对日本陆军参谋长地位的认识。他指出:“那时候,日本的军人在宪法上的权力太大了,根据法律,陆军参谋总长可以不经过政府,有直接上奏权,内阁不能问。”

“换句话,内阁对军事上没用。这参谋总长有上奏权,太厉害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军人的地位,是在明治维新后伴随军事近代化逐渐确立起来的。明治初期,国家军制采用的是军权从政主义,军权归属于政府。但在实际用兵时,出现了独立于政府以外的军事机关,后在山县有朋等人主持下,模仿普鲁士,建立起直属于天皇分管军令大权的陆军参谋部,军令大权被分立出来,只将军政大权归属于内阁。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种军政关系。

根据宪法,天皇作为大元帅统率陆海军。这种统帅大权的行使由参谋总长辅佐,参谋总长拥有不经内阁直接向天皇上奏的“帷幄上奏权”。即凡事关军机军令,可以不经过内阁直接上奏天皇,由天皇裁决。这就是战前日本盛行的“统帅独立原则”。它把军机军令同一般的国务事项截然分开,从而排除了国务大臣的干预和过问。内阁总理大臣最多只是接受帷幄上奏后根据敕裁的结果所做的事后通报,至于事前上奏的内容和目的,甚至上奏的范围等等,均无权知晓。

从法律角度讲,只有天皇能够管辖军部,但近代天皇制的特点是“廷政分离”,天皇不亲政,即使在御前会议上裁决争端,也多数是只听不答。所以,军队名义上直辖于天皇,实际上自成中心,在天皇权威光环中,陆军参谋长成为明治宪政的“权力核心”执掌者。

1893年,明治天皇又颁布了《战时大本营条例》,根据条例,战时海军军令属于作为幕僚长的陆军参谋总长。大本营的幕僚全由陆海军将校组成。国务大臣(包括首相)不得参与大本营一切作战计划和作战领导事宜。不仅如此,1900年,山县有朋内阁创设了“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注: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又称陆海军大臣现役武官制,1900年第二次山县有朋内阁时确立,是明治维新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内阁实行的一项特殊制度。1913年大正政变后,山本权兵卫出任内阁总理大臣,废除陆海军大臣现役武官制,这被认为是大正时期推行民主的重要举措之一。1936年“二二六”兵变后法西斯军人控制军部,内阁恢复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军部(特别是陆军)借此机会控制内阁,成为实际上的日本最高权力机关。此后直到“二战”结束,内阁总理大臣多数由军人出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由美军占领,原内阁组织形式也随之废除。)内阁成员中的陆相和海相,必须是现役陆军和海军高级军官(大将或中将),陆相和海相虽为内阁成员,却只需对天皇负责,这“与陆军参谋本部和海军军令部的帷幄上奏权相呼应,决定性地加强了军部处于政府和议会之外而独立的体制”。

所以张学良说,内阁对军事上没用,参谋总长有上奏权,太厉害了。“日本,到我说的那个时代,无论什么人组阁,如果军人不同意,那内阁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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