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的“养廉银”与“陋规”(2)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纱或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则做鞋子。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应该说,和曾国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为总督眷属,他们需要与同一层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娱乐。曾国藩以自己的“圣人”标准,去约束他们的日常生活,势必让他们在社会上显得寒酸落伍,造成他们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种种尴尬不便。我们可以想象,曾国家的妻子儿女们对这位丈夫和父亲一定腹诽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报怨,拿这位天下最刚强又最顽固的老人,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 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那么,日子过得这么苦,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这就有点说来话长了。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不同。在现代财政制度下,公务员通常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公房、公车、差旅等大量补助,甚至还可以公款吃喝。但是在清代,省级大吏不但没有这些补助,反而还有许多在今天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支出负担。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在哪些方面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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