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我接触的人物中难得属于母亲那边的亲友。四十多年之后与母亲初会,她已经是快要八十岁的老太太,一个恨不得守住我关爱我至死的老太太,别人口中的才情与容貌,我一点儿都没见识过。
一九七五年年底,忽然间收到一封信,从信封上辨认,是美国李本明姐姐的来信,跟她已经多年都没有通音问了,怎么会来信?一边上楼一边拆一边读。
当时两岸还没有开放,有信的话,多半还是要由国外的亲友代转,大陆的来信都得夹带在信封里,对于某些人,可能还冒着前程的风险。本明姐自己写的信不长,只说在北京遇到了“娘娘”,是北京人称呼伯母的意思。信中又附带一信,原来是我的身生母亲写的,她请本明姐帮她打听一下三十年前离开,再也没有见到的两个儿女的下落。我根本来不及细读,立刻冲上楼,见到了太太便抱住她大哭。
我也有妈妈了啊!
然而激情很快就过去,开始想到了许多本来跟自己看来没有什么相干的事,比如反右、“文革”、“四人帮”,等等。
我回了一封长信,寄到母亲手上那天,好像快过年了,当时“文革”余波荡漾,母亲与同母异父的弟弟依然没有得到完全的平反,他们住在北京劲松的一处大院子里,这就是说,那是许多人合住的一所房屋。
母亲是在晚饭之前收到了我的信,当然迫不及待地打开来读。那是一九八○年代前的事,邓小平的开放政策尚未出现,大陆依旧贫困落后,几家人家共用厨房跟起居室,母亲就凑着共用的起居室仅有的一盏微弱的电灯,站在那儿,把我的信从头到尾也不知道读了多少遍,读到夜阑人静,读到四下无声,再抬头,已时近午夜。这才发现,她已经在那个灯下站立了好几个小时,怀疑此刻是不是梦?
后来母亲又托人寄给我一盒古墨,我把这几块墨做了拓片,写了一篇散文,标题就是“拓片”,描述母子重新发现对方的感受。这篇作品并没有给母亲先读过,没想到却让大陆的报纸转载刊出,母亲读后,很是激动。从此母子之间便时有鱼雁往返。只是激情已过,当时两岸禁止相通,到大陆去是违法的,也不知何日得以相会,而且我也没有太高的意愿,毕竟分离得太久,记忆太模糊,也没有共同生活的经验。觉得能找到对方已经很不容易,就一直通信好了,两岸政治问题带来的阻隔,我们无法突破。
直到有一天母亲在信中说,她的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很怕另外一只眼睛有一天也会看不到,希望可以早日相逢,以免抱憾无穷。
进大陆之前,也有几位朋友提醒了若干注意事项,比如大陆亲友的贪婪、薄情、翻脸不认账,等等。他们有的更以亲身经验相告,听来惨败收场者也不为少,然而我却是个根本就没什么可输的人,这些言语参考参考就是了,我还是决定让母亲在一只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好好地看看她的儿子我。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我的孝顺,只是义理之常而已。
那是在一九八八年,距离跟母亲联络上的许多年之后。好几位长辈跟朋友都比我更早见到我母亲,我总是想法子拜托人家帮我带一点什么去,其中也有外国人。那是父亲在世的最后两三年,我一点也没有向他透露跟母亲有信件来往的消息,他既然对母亲只字不提,我就同样一句也不说。
我把与杨家骆先生夫妻合照的照片寄给母亲看,她的回信里对于杨教授很不以为然,我听了也一字都不讲,上一代的恩怨,用不着让下一代知道,即便是牵连到婚姻问题。我认为,再也用不着解释说不清的感情问题,我了解母亲总想表白一下她当年为何把我们留给了父亲,又想说清楚为何她会跟父亲离婚。说得清楚吗?我该知道吗?我一定要下判断吗?我不想听,不想知道。男女之情要是说得清楚,人生还有什么意思?以通行常理论断爱情,本非我之所愿,我总在逃避母亲的解释,因为既不想虚应故事,也恐怕真相大白。我肯面对的只有一个简单的事实:她是我亲生的母亲,她无底地爱着我,必要的话,她会毫不迟疑地为我牺牲,包括她的生命,就这样,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