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谈企业管理(7)

南怀瑾先生在和浙江政府合作建设金温铁路过程中,最大的意见就是对方不按契约办事,对合同不照章执行。如只知道借钱,不按合同约定去开发土地生钱;每年一次的董事会,在1995年改为浙江政府派出任董事长后拖延了两年,需要调高概算,需要盖章时才开。这也是南怀瑾先生对主张通过建立制度来实现“人治”的重要表现。

众所周知,制定一个全新的管理制度与模式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中的复杂与艰难不言而喻。从“人治”的角度来说,南怀瑾先生是著名的“国学大师”,深得众望,在整个商业领域也颇有影响,而且是建设金温铁路的主要出资者,占有合资公司80%的股份,完全有条件实行“人治”。但南怀瑾先生不仅不主张,而且乐于做遵守制度的模范,不做超越权力范围的事。

1994年11月22日,南怀瑾先生在香港联盈兴业公司会议室谈到一事,说近日浙江省有关人员给他打电话,称中国交通银行调拨一千多万美元经费给金温铁道公司,让南怀瑾先生签名具领。这本事一件好事,可南怀瑾先生认为自己7月下旬已经声明只是名誉董事长,没有地位立场去领取中央下拨的款项,公家的事情要合法律手续,不能含糊不清,为此拒绝。

纵观全球政商两界,功成名就者搞个人崇拜的并非个案,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取得了一定成就后,就会盲目自信,极力夸大自己的个人能力,而不再相信制度。与那些的人相比,南怀瑾先生始终都十分清醒,哪怕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仍然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相信制度。

事实表明,南怀瑾先生坚持用制度去代替“人治”,充分体现了他的经营智慧。如果采用人治,一旦犯错,而当事人又听不进旁人的劝导,整个铁路建设和管理事业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尽管南怀瑾先生一开始是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但他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人。他认为,制度毕竟比人可靠,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将董事长、总经理任免权交到了董事会手中,将有关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一切让制度说话。如此一来,管理上的漏洞自然也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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