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社会的一体结构(7)

朱厚熜做了皇帝,他在潜江的“王庄”变成了“皇庄”。当地总是闹水灾,修一条水渠就能解决这种水患,但要经过朱厚熜的皇庄,这个事谁也不敢做。有一个姓奥的知县,他上了个奏折给朱厚熜,说得他很高兴,批准这位知县修渠。奏折说什么呢?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你皇庄的土地是你皇帝的,天下的土地也都是你皇帝的,天下没有一寸土地不是你的,现在你牺牲你的一小块土地,就能使你一个县的土地受益,何乐而不为呢?这个道理见得透,所以朱厚熜很高兴地批准了。这些话不是拍马屁,是很正确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百姓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我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八个字,是中国传统时代最根本的土地法,从经济层面体现了社会结构的一体性。

(三)秦以后的社会分层

每一个社会都不是铁板一块,都会有分层,马克思主义叫阶级。但是,社会分层不一定都是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于中国秦以后社会的社会分层,我们传统的说法是分为地主阶级、农民阶级两大阶级,而皇帝、官府、官员被认为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对于这种解释很多人提出过疑义,比如王亚南。王亚南是《资本论》中文全译本的翻译者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他在1948年写了一部著作《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反对关于中国传统社会分为地主阶级、农民阶级两大阶级的观点。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没有地主阶级、农民阶级的概念。当时人,比如明清时代的老百姓,在这个问题上观念很清楚,就是国家分两部分,一是官,一是民;民又分为不同的部分,当时有个说法叫做“四民”,士、农、工、商。士是读书人;农是农民,就是在农村地区没有读书人身份、没有官绅身份的人,包括今天所谓的贫农、雇农、自耕农,也包括没有官府背景的“地主”;工是手工业者;商是大大小小的商人。当时人的这种看法对不对呢?是对的。我们就举“地主”这个词为例。

“地主”这个词,像我这个年龄的人,从小读官方出版的各种文献,就太熟悉了,从来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个词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一次我读一个苏联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他说汉语中没有“地主”这个词,没有土地所有者、出租者意义上的“地主”概念,现在汉语中的“地主”一词,是从西文Landlord翻译来的。我当时很惊讶,中共搞土改划了那么多“地主”,斗了那么多“地主”,古代汉语中怎么会没有这个词呢。可我去查了一下《词源》,果然古代汉语中的“地主”没有土地所有者、出租者的语义。这个词只有两个涵义,一是相对于过客而言的本地主人。你是当地人,有朋友从外地来,你就是“地主”,他是过客,请他吃一顿饭,叫做“尽地主之仪”。二是地神,就是老百姓说的“土地爷”吧。《国语》中有“皇天后土,四乡地主”的说法,认为每个乡都有个地神,也叫“地主”。只有这两个涵义,没有把土地所有者、出租者叫做“地主”的。这说明什么呢?不是说明那个社会没有土地出租者,而是说当时的社会不看重这种身份,不认为没有官府背景的人因为出租土地就与自耕农很不一样了。在当时社会,如果一个人不是士,不是官,就是家里有几十亩地甚至几百亩地,种不了让别人替你种,自己收租子,老百姓称他为“财主”、“土财主”,他也是农,与别的农民没什么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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