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海盗小考 (1)

康熙三十六年(一六九七年)郁永河还在《稗海记游》卷中说:「君不闻鸡笼、淡水水土之恶乎?人至即病,病辄死。凡隶役闻鸡笼淡水之遣,皆啼嘘悲叹,如使绝域。水师例春秋更戌,以得生还为幸」,认为这是个近乎蛮荒的地方。

但早在郁永河之前一百年,此地就早已是个海上贸易的重镇了。一五九七年,万历二十五年,《明实录》载:「福建漳泉滨海,人藉贩洋为生。前抚涂泽民议开番船,许其告给『文引』于都东西诸番贸易,惟日本不许私赴」。这是针对当地行之已久的海上贸易行为予以合法化、规范化,纳入官府管理。所以出海贩贸需要获得官方许可文书,以便抽税盘验。而所认可的合法经贸地区,即包括「东西洋引,及鸡笼、淡水、占城、高址州等处,共引一百十七张」。

当时所称西洋,指「暹逻、柬埔诸国,其国产苏木、胡椒、犀角、象牙诸货,东洋则吕宋。其夷佛郎机也,其国有银山,夷人铸作银钱独盛。中国人若往贩大西洋,则以其所产物相抵。若贩吕宋,则单得其银钱」(《春明梦余录》载傅元初疏)。西洋,指今南洋一带。东洋本应包括日本,但因正值倭乱,使明人观念上把日本排除在经贸往来的范围外,只指菲律宾群岛、文莱一带为东洋。淡水与鸡笼,亦属于此一范围,故乾隆十年《重修台湾府志》淡水厅附考引《谈荟》云:「东洋:则吕宋、苏禄、猫里络、沙瑶、吶哔啴、美洛居、文来、鸡笼、淡水」。

鸡笼淡水在整个东西洋贸易活动中,又有个特殊的位置,因为它距漳泉最近。乾隆年间《海东剩语》卷六说:「有某把总者云:曾驻防上淡水。福州近海渔人,于五月初四夜,网取海鲜,顺风而渡,及晓,即至上淡水」,似海行只须七、八更便可抵达。不但平时漳泉一带渔民来往频繁,更是东西洋贩贸者要将货品运入中土的门户或前哨点,也是货物的集散转运要地。

但由于朝廷实施海禁,于是这些货品便成了「私货」。想把私货运入内地,须靠两种方法,一是文的,以交通官府、纳贿献金为手段,把货贩入内地;另一种则是武的,靠走私偷渡,强行运入。《明实录》载万历三十五年徐学聚疏云:「海禁不通,则方物不至。每值东西洋船私寄数金,归索十倍。稍不如意,则诬为漏税」,讲的就是地方官吏借机勒索敲诈之状。据说其时「拷掠之毒,怒尽骨髓」。因为该地民众本来就以此为生、以渔捞贩贸为业,如此做为,其虐民可知。何况,官吏还自营私贩:「又私遣人丁四出越贩,动经年岁,搜求珍异,假国用以入私囊」,人民怎能服气?官逼民反,遂只好自求多福,靠自己的本事走私偷渡,强行货贩了。

这样,就变成了海盗。

海盗,在此时有两种意涵:一是因海禁,故凡「贩洋为生」者,其实都是定义上的海盗。二是因政府既不保护贩洋为生者,贩洋者海上的安全,便须仰赖海上武力集团,或自己结成武力集团。而贩殖所获,须要销售转运,又为政府所不许,或遭政府所剥削,则势不能不依本身之武力强行输运,此则为实际的海盗。两者在晚明,受客观政治环境之影响,渐渐混为一谈。以致鸡笼、淡水等海上贸易奥区,渐竟成了海盗之窟穴。

《明实录》万历三年(一五七五年)即载「巡抚福建刘尧诲以海寇林道干警报闻」。林道干的大本营,就在鸡笼淡水。

乾隆十年《重修台湾府志》封域志建置部说:「嘉靖四十二年,流寇林道干掠近海地,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干遁入台,大猷不敢进,留偏师驻澎。道干旋遁占城。澎之偏师亦罢,设巡检以守澎湖。万历间,海寇颜思齐据有台湾,郑芝龙附之」。占城,在今越南。林道干大抵往来于台湾越南一带,而其势自嘉靖间已盛。

从这段记载也可知道当时海寇与日本的关系匪浅。俞大猷抗倭事迹中,有一大部分就是与这些海寇相周旋。抗倭也者,所谓的「倭」,就包括林道干、颜思齐,乃至后来的郑芝龙。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载万历四十四年十一月,巡抚江右命都御史刘一焜奏谓:「浙地滨海,所在防倭。温、台、宁三区,俱属要冲。鸡笼、淡水二岛,正对南麂,尤当日夕戒严者」。温州、台州、宁波区域,倭患最为严重。南麂在温州区,其所以日夕戒严尤为谨慎者,正因鸡笼淡水为「倭」之根据地也。

次年,八月,同书又载福建监察使李凌云奏说:「问其何故侵扰鸡笼淡水?何故谋据此港?何故擅掠内地?」因当时我国已获琉球通报,说日本想占领台湾北港。这北港,其实就是淡水。乾隆十年《重修台湾府志》风俗志,番社风俗条引《名山藏》说:「鸡笼淡水夷,在泉州澎湖屿东北,名北港,又名东番。永乐中,郑和入谕诸酋」。明朝自郑和以后,大抵已将台湾视为领土的一部分,虽未建置,但已如「荒服」「藩属」之类,任其自治。故对日本人想实质占领或侵扰仍甚介意,所以才有这样的诘问。

「侵扰」跟「占领」并不一样。依海盗的习惯,生涯本在海上,陆地不过做为暂时止泊、休憩、补给、维修、积藏货粮之处。他们进攻内陆,大抵也只为了掠取财货,并不想占领久居。「倭寇」在浙江福建一带寇掠,即属此种。鸡笼淡水,同样也曾遭掠劫。但这个地方也提供给他们休憩、止泊、积货、贸易的便利,因此也成为他们的根据地。可是这是海盗式的傍水扎寨,而非真正进行占领统治。明朝说:「上年琉球之报,谓汝(指日本)欲窥占东番北港,传岂尽妄?」则就是说日本有意夺占台湾,如丰臣秀吉欲夺朝鲜一般。次年,巡抚福建右副都御史黄承玄奏云:日本「家康物故,其子代之,欲有事于东番」,即指此而言。这就不是海盗所能干的事了。大概日本政府有运用当时海寇的海上势力,实施国家领土扩张之谋,故明朝防倭才显得如此慎重。而防倭一事,纠缠在海岸人民生计、远洋贩贸、国防战略之间,也才会愈弄愈复杂,难以董理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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