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台北,北京,有多远?(1)

Eric是我在英国读硕士时的同学,一个小个子的台湾男人,性子温暾,做得一手好菜,经常邀请同学到他的住处共进晚餐。他说话时带有绵软的台湾腔,用词也和我不一样,会将海飞丝称为海伦仙度丝,橙子称为柳丁,菠萝称为凤梨,凡·高称为梵谷。这些寻常词语因为音节的不同,显得艺术气质浓厚。在他面前,我时常感觉自己像一个粗鄙的村妇,从生活态度到遣词造句,都毫无优雅可言。

硕士毕业后,Eric返回台湾,我则来到北京进入凤凰卫视。自那时起,我身边的台湾人多了起来,有媒体同行和采访嘉宾,也有在北京街头或四处的游历中无意遇到的。他们特征明显:通常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无论男女均持一口绵软的国语,整体有一种温润的气质。

作为伴随改革开放成长的一代,台湾于我并不陌生。《日月潭》是收入小学课本的一篇课文,《阿里山的姑娘》则是每个大陆人耳熟能详的歌曲。到了初中,台湾的流行文化更是影响了大陆整整一个时代的年轻人。我接触到的第一个流行乐组合是台湾的小虎队,他们最早出现在央视一档名为《潮—来自台湾的歌》的节目中,三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在节目中且歌且舞。在那之前,我所听到的都是铿锵的民歌式歌曲或是大陆歌手翻唱的港台口水歌。有别于这些刚刚接触外界流行文化、仍处在模仿期的大陆歌手,小虎队散发着由内而外的时尚气息,显得那么特别,一下子俘获了我的心。后来我陆续买了他们几乎全部的专辑。除了小虎队,我还成了林志颖、伊能静、林忆莲的粉丝。和香港的流行乐相比,台湾的流行歌曲少了一些商业,更多元,更有文化气息。罗大佑的歌词厚重,郑智化的谱曲忧伤,陈升的作品颇具文人气质。

初中时,一位与我要好的名叫耿耿的同学也是台湾流行歌曲的忠实粉丝,为了记下他喜欢的歌词,他学会了写一笔漂亮的繁体字。每天的课堂自习时间,我们会一起讨论喜欢的歌词和明星八卦,还会定期交流彼此拥有的卡带。那时候一盒正版卡带是8块钱,后来涨到了10块,盗版带只要5元,但我从来不买盗版,在我心中,盗版是对我喜爱的这些歌手的侮辱。

除了流行音乐,三毛的书感动了我正处青春期、敏感而脆弱的心灵,从那时候起,流浪成为我终生难以摆脱的情结。及至长大后,当我迷恋上电影,侯孝贤、杨德昌、蔡明亮、李安的作品令我欲罢不能。而台湾的娱乐节目,比如《超级星期天》、《我猜我猜我猜猜》也给我带来过无限的欢乐。后来,大陆的娱乐节目大增,主持人和节目设置大都模仿这些台湾节目,但不知为何,我总感觉它们无论怎样包装,都难达到那份骨子中透出的幽默和时尚。

作为一个刚刚20岁出头的青年,我自认已经了解台湾很多,尽管我还没有到过那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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