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长年与拉萨尔合作,协助后者创立全德工人联合会。拉萨尔年轻时也做过重建犹太家园之梦。根据他后来的社会思想,国家是实现自由和道德价值的基本保证,倘若赫斯觉得这种思想可与犹太复国理想相辅而行那也不足为怪。伯林如此转述赫斯的国际主义:“真正的国际主义的首要条件是应该有民族(原文为“nationalities”,也作“国籍”、“独立国地位”解),国际主义是联合而不是取消民族的运动。”国际主义在上世纪50年代几乎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词,伯林在这篇文章里通过重新解说国际主义把赫斯与马克思区别开来,强调民族和国籍就等于淡化了跨民族的阶级的概念。
伯林对以色列的立国和发展壮大所做出的或明或暗的贡献是难以估量的,这也许使他对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原住民的悲惨境遇感到内疚,因而在临死前要求以色列人善待巴勒斯坦邻居。伊格纳季耶夫在传记中写道,1997年10月16日,亦即伯林逝世前20天,伯林发表一份声明,“恳请以色列人民接受与巴勒斯坦人进行永久性土地分割。耶路撒冷必须继续作为犹太国的首都,但他同时又敦促以色列人同意联合国制订的一份国际保证书,以保障穆斯林进入耶路撒冷圣地的权利以及巴勒斯坦人在耶路撒冷的居住权”。1993年巴以双方已在奥斯陆就和平解决争端的一般原则达成共识,这份声明只是一个迟到的姿态。伯林一直与本-古里安、贝京和沙米尔等以色列强硬派(英国官方曾将有些强硬派定性为“恐怖分子”)保持一定的距离,但他在20世纪90年代初也赞成“目前的平静”,亦即满足于维持现状。像他这样一位坚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要对阿拉伯人作出实质性的让步是不容易的。他是不是认为以色列应按联合国安理会242号决议和338号决议从1967年占领的土地撤军?他是不是反对在占领地区继续修建犹太定居点?他是不是同意成立一个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仅仅主张以土地换和平是不够的,要紧的是如何在土地分割时顾及巴勒斯坦人民的基本权益。阿拉法特在和谈过程中一再让步,所谓的“国际社会”对这些无比重要的细节又知道点什么呢?爱德华·萨义德就此在《伦敦书评》(2000年12月14日)上发表《处于围困状态中的巴勒斯坦人》一文,附有几张地图,感兴趣者不妨找来一读。
一位犹太复国主义者所理解的犹太复国主义不一定就是旁观者眼中的犹太复国主义。英国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说:“作为一个爱尔兰人并深以其民族自豪……并不会有碍于此人研究爱尔兰史。但若是芬尼亚派或奥伦治派(即反英和亲英派)的信徒,我便认为他不适宜做爱尔兰史研究,就像犹太复国主义者亦同样不适合做犹太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