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所在(5)

一个多月后,于前一年年底出使各国考察政治的戴鸿慈、端方在八月二十六日的奏折上专谈各国学务。真是巧合,一年前是日出洋五大臣在正阳门外火车站遇炸,致使载泽、绍英受轻伤。说到中国以往的教育体制,戴鸿慈和端方措辞严厉。他们直言,读书人只以科举为目的,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之道几成空谈,“上下交习于欺罔”。而欧美各国尤重学堂德育,连小学生也自爱爱国,“严毅自治”,“以妨害公益为不齿之事”。两位大臣深感民众的行为习惯与国家政治互为表里。教育不兴,民德不良,各种政策就无从措手:“国民者,政治之本原也。立国者法,而行法者人,守法者亦人。”有法不行,有法不依,这是中国变革之难。“无行法之人,则名存而实亡,饰貌效颦,而神乃不似;无守法之人,则少数人倡举之,而多数人破坏之,如是者虽百废俱兴,亦百兴而百废。”他们以为中国要改良图进,必须优先教育。读书的目的,不是发财致富,而是做合格的国民。然而中国的新式学堂杂乱参差,政府应该统筹全局,规划大纲。他们提出六条建议,其中之一为“核定学堂经费,预为普及之基础”。这两位晚清重臣介绍了海外政府如何以强迫之法推行义务教育,庶民子女受教后获“国民之资格”。贫家儿童学费全免,连笔墨书籍也由公家酌量筹给。然而中国政府对普及教育的意义茫无所知,官款、公款资助的尽是中学以上各学堂的学生和“游学预备科、各国游学生”,“膳饮寄宿,纸笔书籍,衣祷床褥,旅行医药,沐浴梳薤”,一切都是公费。每年国家虚掷巨款,不知几何,而那些受益人以特权为应得,就像纨绔之弟,不知束身自爱,“骄纵已极,取求无疵”。如果将这笔经费兴办小学,“其拜嘉惠而蒙实德者,不知几千万人矣”。

如果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公民”)为国民兴盛的本原,中国的振兴就不可能期月有成。辛亥革命后,各政党无非是“集乌合之众,各竖一帜”,所谓的共和并未带给人民幸福,“农失其田,工失其业,商失其源”。当时知识界也盛行“教育救国”的思想。1915年3月,暂居上海的伍廷芳写下了《中华民国刍议》。作者曾代表清政府出使美国,并在外务部、刑部任职,辛亥后又曾任南京政府司法总长、护法军政府外交部部长,在中国近代史上,像他那样熟知中外差异并长期参与社会改革的官员是不多见的。伍廷芳在《刍议》中阐明“中华民国”的政体后,首先讨论的就是教育问题(教育甚至被置于财政之先)。关于基础教育,伍廷芳与戴鸿慈、端方所见略同。他指出欧美富强的根本“只在教育而已”,而中国的教育仍然瞠乎其后,无法担当其培养国民的重任。没有合格的国民,国家永远无法致治。他说,“凡为国民,便须导以善良,养成人格”,待人“毋忌毋欺,倾诚相与”。种种做人的道理应该自幼习得,不良习惯一旦养成便积重难返。伍廷芳下面这段文字是值得再三品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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