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文化”要把我们带到哪里?(10)

其次,应在制度层面予以规正和约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奉行的是“不争论”原则,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上,不管白猫黑猫,只要能逮到老鼠就是好猫。但由于基本制度缺失、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等问题,给“快文化”的滋生、发展和盛行埋下了伏笔。因此,要从根本上消解“快文化”,必须从制度上予以规正和约束,让发展从“摸着石头过河”转变为“找船过河”、“造桥过河”。

一是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到实处。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成功走过两步,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赛程过半”。可以说在“量”的方面,我们有了一张不错的成绩单,但是,在“质”的方面,远没及格,问题多多: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资本主导劳动、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发展及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等。这些问题说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并非全部通过实质性改革实现的,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凭借官员和企业家的逐利本能推动的。今后,要实现质与量的统一、快与好的统一、物与人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确保速度与效益的统一。

德国核电“大跃退”的现实,说明发达国家正在反思“快文化”的恶果。德国执政联盟2011年5月30日宣布,2022年前要关闭德国所有核电站,这是接受日本核电事故教训做出的刹车政策。他们认为核能固然是至今能找到的发电成本最低的能源,但一旦发生核泄漏事故,若把巨额赔偿和对周边居民健康的影响计入成本,核电单位价格将大大提高。而且,关闭核电不光是为这一代人,也是为子孙后代消除隐患。德国人的“大跃退”才是真正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

二是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如果仍然坚持“以快论英雄”,那么转变发展方式注定是一句空话。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首次没有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写入文件,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可能自动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评价考核制度,对这一惯性思维和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把快文化装进“笼子里”,让快文化在规定的边界内运行。如果仍然只放纵欲望,不坚守边界,让“快”得不到约束,得不到控制,就是虚快、假快、伪快,害人的快,要不得的快,这种快最好不要。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重新设计评价标准和考核内容,比如再也不能“以快论成败”,而要以好为先,好中求快;再也不能老盯着GDP,而要关注HI(幸福指数)和HDI(人类发展指数);再也不能把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等涉及民生和公平的数据搁置一边,而要作为预期性甚至是约束性指标加以硬性规定;再也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而要对不同地区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

三是分类指导。国家虽然已经在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主体功能区,但是多年形成的“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惯性,仍在“激励”着不少的干部。没有条件为什么要硬上呢?明显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事情为什么非要硬来呢?当年“与天奋斗,其乐无穷”的“人定胜天”思想,应该重新思考。各级各地在规划和部署工作时,需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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