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我与父亲共饮那回,娇美的妹妹还在席间一展自己的歌喉,那声音清冽悦人,我对父亲说,你们说得对,妹妹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父亲望了望我的长发,莞尔一笑。我第一次见到父亲笑得那么恰到好处,里面什么都包含了,谴责,原囿,狡黠。
在家里我母亲总是半开玩笑的喊我长发,就这样长发成了我的雅号。妹妹总是问我,三哥,大学里都这样吗?男孩子都留长发吗?那么女孩子应该要留短发啰。我的回答使她要高兴得跳起来,我说一进大学不久就要改头换面了。她说,我将来就要剪的短短的,长发虽然好看,但是不利索。后来,这个后来就是我决定写这篇小说之后的若干年,妹妹考进了音乐学院,的确如她所言剃了个短发。我们时而见面还会记起她这个年少时的笑话。当然这都是将来的事情了。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大学意味着一个新奇无比的世界,那得经由一道若干书本铺成的康庄大路。母亲总是打断妹妹的遐思,说,别听你三哥瞎说八道。哪儿有的事情,没得,无论到哪儿,女人都是长发。
二哥对我的长发却有着不同的观点,他曾经如此说过,这样可以打辫子了,我们有鸡鸡的为什么就不可以打辫子呢。此话有道理。
在席上,母亲似乎很少言语,她默默的吃着菜,眼睛一会儿注视着我们,父亲,我和妹妹,一会儿注视着姐姐和二哥的空碗筷。一吃完饭后,母亲就上了床,埋在枕头里哭了起来,她的哭声低低回回在房间里萦绕,这个时候父亲在桌子上就会很有力的敲了敲最大的那个汤碗,声音脆亮。他说,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
你这个人就是这个德性,跟你说过多少回了!
事实上正是如此,我很少回去的一个小小因素就是母亲总是把每一次的家庭相聚变成一个惨兮兮的局面,我的记忆所及,几乎无一例外。母亲对姐姐充满了没完没了的想念,她颤颤巍巍的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说,又梦见你姐了。妹妹总是站在她的身边,一手搭在她的肩上,一手拿着一条给母亲随时擦眼睛的毛巾。你姐姐也不知道生活得怎么样,以前还有一封半封信,现在一个字也看不见她寄回来了。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多有不便的。母亲的絮絮叨叨的叙述浸泡了泪水。就在我临走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说,你要是碰见她就好了。碰见她无论如何要她回来一趟。
父亲对母亲近乎谵妄的语言不置一词,我只得安慰她说好的,只要碰见,一定把她带回家。一定,我保证。在这个小集镇妇女的眼里,外界的城市几乎就是一个个长长的连在一起的大街,她固执的相信车水马龙中相逢的偶然。
我是在妹妹比完赛返回家之后才真正的离开的,妹妹的音乐老师一个秃顶的老头,他穿戴整齐,戴着一幅镶金边的眼镜。他是一个外地人,早年在此扎根。老婆是本地人,儿女都无一例外的继承了他的音乐事业,据说大都在省城或者外地,还有一个在国外皇家乐队里。他家的儿女曾经也是我们集镇上有名的人物。集镇上每次考上好学校的,总会在集镇的八水桥附近公榜。他们的大名可谓闻名乡里。想当年我的大名也曾经出现在那个大红榜上过的。此后的几天里,那张耀眼的大红纸上,出现了我妹妹的名字。音乐老师一路上都在夸奖我妹妹的音乐天赋,事实上,妹妹后来成为一名短发音乐家,这位秃顶老师功不可没。那次的比赛场地是在县城的人民剧院,我们从集镇的枫杨树大道一路骑的自行车,那个时候城镇还没有通中巴车。我们整整的提前了一个钟头。当时为了赶时间,妹妹和我都没有来得及吃早饭。我在附近的一家食品店买了一个面包,因为不敢走远,妹妹很想吃碗馄吨,最后只得以一个面包充了饥。虽然我们知道父亲的大哥家就在附近,但是我们出于一种自尊没有上门叨唠。倒是比赛完了后,我们去了祖父祖母家。祖父母两人正在家里看电视,开了门之后,他们都认不出我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