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朝真假满仓儿案 1(1)

明孝宗弘治九年(1496年),一个下层武官的女儿满仓儿被父亲和乐户们三次周转骗卖,后被东厂太监杨鹏的侄子杨彪看上……她攀附权贵,醉生梦死,纵欲享乐,怨恨自己的父母……由于东厂插手,本已审清问明的小案,被东厂上奏孝宗皇帝后,批转锦衣卫审判。满仓儿却突然销声匿迹,否认自己是吴家的女儿,主持正义的刑部审案官员反受处分,最后发展到了由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和锦衣卫四堂会审,案件依然不了了之,东厂、锦衣卫、三法司等歪曲案情的官员们无不逍遥法外,主持正义、说真话的官员反受牵连……

吴千户年迈退役生计艰满仓儿连续三次被骗卖

“老爷,如今家里又揭不开锅了,儿子又无钱婚配,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呢?”明孝宗年间(1488—1505),彭城卫(彭城卫:明初置彭城卫,后更名常山中护卫,宣德初年复更名彭城卫。彭城卫属京卫军的一部,又非“亲军”,不隶属都督府,地位比较低下)千户吴能因年老退役,与妻聂氏流落到了北京城近郊。千户虽是五品官员,品级不低,但吴能为官清廉,官俸又低,家境贫寒。吴能夫妇以普通老百姓的身份,领着一双儿女,苦熬晚年。

“眼前只有将女儿嫁出去,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眼看女儿将要过了出嫁年龄,还没有合适的婆家,这如何是好?是不是委托媒婆张媪替满仓儿物色一个合适人家?”吴能非常着急,对妻子聂氏说。吴能的女儿名叫满仓儿,父母希望她能给全家带来满仓的粮食,吃用不愁。然而,事与愿违,虽然满仓儿姿色出众,但是因家贫亲疏,无人上门提亲。

让聂氏万万料想不到的是,丈夫吴能瞒着自己通过媒婆张媪,将女儿卖给了乐户张氏!在封建社会,乐户的地位非常低下,属于贱民。明朝的乐户是一种半妓半伶的低贱职业,政府规定她们只能戴绿色的头巾,“绿头巾”遂成了低贱的娼妓记号。乐户的身份低于庶民,被称为专业贱民乐人,除个别情况外,一旦进入乐籍,便世代相传,不得除籍。乐户不能享受正常人的权利,不能做官,不能参加科举,不得与非乐籍的良人通婚,不能进入祠堂,名字不得入族谱……乐户这个社会群体被冠以“王八、龟家、行道、吹鼓手”等蔑称。例如:“王八”这一称谓原来是指“忘八”,即忘记了“忠、信、礼、义、廉、耻、孝、悌”这八个字的人群,民间有这样的顺口溜:“头戴七折八扣,身穿有领无袖,脚踏五福捧寿,手拿一尺不够。走在大街,排成两溜,锅旮旯火,棚匠伺候。干在人前,吃在人后。”这些人世世代代只能从事这一行业,而且只能行内通婚,直到清朝雍正年间这一制度才被废除。明朝的乐户处境非常悲惨。除了前朝遗留的乐户,明初还将元蒙旧臣籍没为乐户。更为残酷的是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攻入南京后,许多忠于建文帝、不附他的大臣被杀,妻女被编为乐籍,永世不得转为良民。这些人多数被发配到山西和陕西,以至于到二十世纪,山西东南一带还有乐户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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