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赶到“君子嬉皮”门口,冷光霓虹灯下,红男绿女迎来送往。我张望一圈没见段悠悠的影子,临踏进酒吧门前,接到她电话,急跳脚的我张口咆哮:“段悠悠,你人在哪里?警车、医院、派出所,以上回答我均不接受!”
“你说什么呢?我人这都到学校了,正想找你吃夜宵。你呢,在哪儿?”
听她那头一派悠然,我强压回去提到嗓子眼的心脏,仍忍不住火从嘴出:“我在‘君子嬉皮’!你之前是不是跟人吵架了?到底怎么一回事?”
“哎呀,遇到个手脚不干净的客人,已经解决了。”她说得轻松,还跟我玩感激涕零,“你对我好有爱心,我好感动,快回来,请你吃夜宵。”
那个来不及找零,收了我四十块小费的司机大哥,也一定觉得我很有爱心。
轻描淡写是说服不了我的,我接茬追问道:“怎么解决的?”
“哦,不就是路边随便抓个男人冒充我男友,蒙过去了呗。”
“你挺厉害啊!”我恭维。
她谦虚:“哈,别客气,主要是受你‘强吻路人’的启发。”
“什么‘强吻路人’!我承受不起你那些个莫须有的罪名。”哪壶不开提哪壶,况且那壶我在印象中就从来没开过。重新举步走进酒吧,我潇洒地道,“我才不回去。你把我吓坏了,我得喝点酒压压惊。”
吧台前坐定,我比手画脚,点了杯著名的“红星闪耀美国梦”。酒保可能觉得我酒量一般,出于好心,自作主张帮我换了杯酒精浓度低的特调,并且告诉我它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雪玫瑰”。我兴致勃勃地一尝,靠,雪花啤酒加玫瑰花蜜!
即使这样,三两杯下肚之后,我还是微醺荡漾了,看谁从旁经过都觉得特别美,尤其身边这位,美得眼熟。
我再定睛一看,笑了:“怎么是你啊,晏弋!哦,是不是刚才忘记跟你说再见了。好吧,再见!”
挥手作别,可他的视线跟长了钉子似的,扎在我脸上不放。手指在他眼前晃啊晃,他目光依旧不动不移,我立刻恍然大悟:“不用奇怪。我和《生活大爆炸》里的Raj一模一样,一喝酒,就变正常,不障碍了。啊,对了,你来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