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婆婆生日。
来了很多人,其中亲友间就有两家是带小孩的。
我这个人一向最会带小孩(脑门儿除外,在她身上我反倒是最没有“爱”心。,一个2岁,一个3岁,我一手牵一个带着他们到走廊上去玩,走廊上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玩的呢?没关系,我带着他们一起走小桥。哪里有小桥?地上一条一条的木地板就是小桥嘛。当然每个人只许走一条,走歪了踩线了都算是掉到河里去了。我先带头走,两个孩子饶有兴致地在后面跟,三岁的那个走的比较好,基本上是采取了“猫步”,两岁那个自然没法领略这么深奥的小桥游戏,于是我就安排他跟在小姐姐后面走……一来二去,反反复复,嘻嘻呵呵,时钟居然一点一点就滑过去了……小孩子的父母各自吃了饭出来,领了孩子而去,我望一眼房间里的脑门儿,坐在爷爷旁边吃得正好,心想,幸亏我的小孩已经这么大了,幸亏。
陪别的小孩子玩,喜欢是真的,爱也是真的,最主要是没有负担才是真的。
因为你不用去担心别人的小孩是否有规矩、会不会被师长骂、学习成绩是否好、或者有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等等,即使偶又担心,也不致光火到气炸或者气爆,和别人的孩子,只需要分享的是“与有荣焉”的那部分,而不是“七窍生烟”那一块,自己的孩子就不同了,要打她,自己也会痛;要骂她,自己也会闷;要爱她,容易爱到失态;要气她,自己先气个半死……总之,孩子都是讨债鬼,这句话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都是没错!
而且老天,我是多爱我们家这个讨债鬼啊,估计不要说别人,就是连户主都未必能揣摩出一二。
我警告此人,要多称赞脑门儿,我可以说,你不可以说。
户主问,为什么?
——因为你是男人。
——这算是什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