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郊外烤肉时遇上黑帮飞仔(2)

一句戏言,把孩子们都吓怕了,趣意顿消,浑身发毛,前顾后盼,唯恐随时有一头老虎扑出来把我们咬得血肉横飞。但其实那句话亦非全是戏言,那阵子的香港还真偶现虎踪,从狮子山到新界,都曾有老虎出没,据说是从大陆南下,而若干年后我把此说告诉我家小女孩,她瞪着眼睛,不屑地说,老爸,别傻了,特首曾荫权说香港是“亚洲国际大都会”,这样的城市,怎可能有老虎 ?

另一回踏青印象比恐惧老虎更为恐怖,因为遇上有血有肉的坏人。话说又是某个周末,又是一家八口到了郊外某地游乐兼烤肉(即 BBQ,并非让热烘烘的太阳来烤我们的嫩肉),正当吃得兴高采烈,突然,不知从何处走来几位蓄着长头发、身穿紧身恤衫和喇叭裤,脚踏高跟鞋的“飞仔”,其中一人把我手里拿着的可乐汽水瓶抢走,像演戏一样,把瓶底朝地上一敲,来个“爆樽”,敲碎了,再用尖锐的破瓶威胁我们,别动,要钱 !

我是文弱书生,固然被吓得屁滚尿流;我老爸是文弱老生,同样被吓得心惊胆战,幸好我那两个舅舅是道上中人,以前曾当警察,其后染上毒瘾,当不成警察,改做流氓,算是出来“混”了好一阵子,他们非常镇定,挺身而出,把飞仔们中的老大请到一旁,站在河边,粗言脏语地聊了十多分钟。那可是漫长的十多分钟,我们不敢动弹,连呼吸亦尽量轻声,仿佛担心打扰到舅舅和飞仔老大的谈判,过程里,听见他们有时候讲得神情严肃,有时候则哈哈大笑,内容是听不清楚了,只记得言词里夹杂着极多的男女生殖器官名词。

好不容易等到谈判结束,舅舅走到父亲身边,请他掏出三百八十八元,恭敬地递给飞仔老大,对方接过,耸一下肩,转身带着手下离去。依照舅舅的事后说法是,他响出了自己的江湖社团名号,飞仔们虽然不是“同门师兄弟”,却亦给个面子,愿意略收“茶水费”,不再苛索;三百八十八,生发发,声调吉祥,亦是江湖道上的规矩数目,图个吉利而已。

那回烤肉,意兴阑珊,下山回家时已是黄昏,我望着两个舅舅的背影,倒颇羡慕他们的“英雄本色”,从此心底暗有“江湖情结”,对黑社会人物常怀熟络之感,直到如今,我仍不排除总有一天加入黑帮社团的可能性,做个“超龄飞仔”或“大龄阿飞”,为华文写作界立下稿纸以外的另一页生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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