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1)

堂堂“中华民国”的“医师法”,是一部要不得的“医师法”!

这部“医师法”,本是一种乱拼杂凑的法律,它形成于十九年前(1943年)的9月22日。五年以后(1948年)的12月28日,做过一次修正,可是只改了三个字,其他一切照样施行、照样贻害社会!

最近,听说“立法院”又要修改“医师法”了,站在小百姓的立场,我们不能不关心修改的情况,因为今天从事修改的人,正是六年七个月前通过议案,请政府设立“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的人!他们为历史留下的那次违背时代潮流的记录,在我们小百姓脑袋里还记忆犹新,我们怎么能不关心他们在修改“医师法”时,会不会又闹一次笑话?

为了了解现在的“医师法”如何要不得,我们不得不追溯一下“医师法”是怎么来的。

“医师法”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是神仙赐的,所以若要病好,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问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楚辞》中七次提到他们,后来的儒者如王逸、颜师古都以为巫咸是一个人,完全错了!)从这个人开始,算是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但是,有一件妙事,中国历代都有披着“革新医术”的外衣的人出现,这种人总觉得他能振衰起敝,刷新一代医术,给病人带来光芒。

从殷朝的皇帝祖甲开始,这种“中医救星”就来临了。祖甲表面上好像取消了卜疾的迷信,但是他所信奉的药物却又完全被玄学笼罩着,根本还在迷信圈里讨生活。后来的扁鹊又是救星式的人物,他宣称“信巫不信医不治”,可是他所信的“医”是什么?还不是诪张为幻的玄谈!

从扁鹊以来,中国历史上代有名医,如淳于意、张机、华佗、王叔和、皇甫谧、葛洪、褚澄、陶弘景、徐之才、巢元方、孙思邈、钱乙、张元素、罗知悌、戴思恭、张介宾、喻昌、陆懋修……这些历朝各代的“岐伯”“雷公”都曾成为中国病人们的偶像,他们的所谓“岐黄妙术”也占据了每一个病人的心房。直到洋鬼子的洋船出现,病人们才开始矛盾起来。

第一个开始矛盾的大名人是清朝的康熙皇帝。他在位的第三十二年(1693年),突然害了疟疾。当时伺候他的黄种御医们人人束手,最后请来了法国鬼子刘应(Mgr Claudus de Visdelou),服下了来自印度的奎宁,才算圣体康复,皆大欢喜。

这件被人忽略的往事,在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它给了西方医学一个最有力的声援。在这个声援下,一百六十三年(咸丰六年,1856年)以后,一个默默无闻的老广在广州上了岸,他的名字叫黄宽,是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得到医学博士的中国人。

此后的局面是,中西医的对立不再是中国“儒医”与外国“教士医”的争执了,而是黄色皮肤下“国医”与“西医”的斗法了!

一个单凭“祖传秘方”“五运”“六气”“寸关尺”的原始医术,在严格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临床诊断学的面前,不能有丝毫抗衡的能力,这是显然可见的。所以,很快,西方医学便走上了一个反客为主的道路。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