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2)

清朝道光十五年(1835年),外国人已在中国创办了第一所西医“学校”(Peter Parker的广州基督教医院)。三十年后(同治四年,1965年),中国人创办了自己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北京“同文馆”特设科学系)。但是很快,在中医的势力逐渐式微的时候,“和平共存”的法子就被想了出来。一些聪明人想出了中西合璧的医学教育,他们最辉煌的试验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由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添设的医学实业馆,招来几十个学生,合授中西医学。可是这个好梦却没做多久,民国以后,中国医术在正派的高等教育里,终于被赶出了大门。

“医师法”与中医

1913年9月11日,汪大燮做了教育总长。他这任总长虽只不过做了五个月零九天,但是他却主张德政——废去中医。那是民国三年1月间,所谓京师医学会的代表们捅进教育部,请求为他们的“北京(中医)医学会”立案。汪大燮态度强硬,回答他们说:“我决定今后把中医废除,中药也不用。你们请求立案,我办不到。”这下子中医们着慌了,乃纠合各地同业,组成了所谓“(中医)医药救亡请愿团”,由余德埙率领,浩浩荡荡直奔国务院。他们向国务院及各部告状,希望保存中医中药,可是国务院告诉他们说:

前此(教育)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

这等于明明白白地说,你们中医要怎么样,政府不管你们,可是你们若要想在高等教育里来个中西“兼采”,这是行不通的。

这件旧事现在回想起来,已经快半个世纪了。我们试想半个世纪以前的政教当局,竟有这种眼光、这种气派,我们实在应该称赞他们。

此后是中医一连串倒霉的日子,1923年政府有取缔中医施行细则;1925年又有不许中医进入大学学系的法令;到了1928年北伐完成后,更在中央卫生会议中提出了“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由余岩倡议,主张对中医停止登记、禁设学校、不准宣传、改称中医院为医室、改称中医学校为传习所并禁止招生。余岩在这个提案里大声疾呼:

……今日之卫生行政,乃纯粹以科学新医学为基础,而加以近代政治之意义者也。

在“科学新医”的基础上,他举出四条废止中医的理由:

一、今旧医所用者,阴阳五行六脏腑经脉,皆凭空结撰,全非事实,此宜废止,一也。

二、其临症独持挠动脉,妄分一部分之血管为寸、关、尺三部,以支配脏腑,穿凿附会,自欺欺人。其源出于纬候之学,与天文分野,同属无稽,此宜废止,二也。

三、根本不明,诊断无法,举凡调查死因,勘定病类,预防疠疫,无一能胜其任,强种优生之道,更无闻焉。是其对民族民生之根本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此宜废止,三也。

四、人类文化之演进,以绝地天通为最大关键,考之历史,彰彰可按。可谓绝地天通者,抗天德而崇人事,黜虚玄而尚实际也。(北伐后)政府方以破除迷信,废毁偶像,以谋民众思想之科学化,而旧医乃日持其巫祝谶纬之道以惑民众;政府方以清洁消毒训导社会,使人知微虫细菌疾病之源,而旧医乃日持其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夏伤于暑,秋必痎疾等说以教病象。提倡地天通,阻遏科学化,此宜废止,四也。

他的结论是:

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以(废止旧医),此乃国家大计,非区区主奴之见也!

上面这个明智的议案是民国十八年2月提出的。到了3月17日,中医们开始发难了,他们奔走呼号,向政府请愿取消中央卫生委员会的这个提案,并且把这天定为“国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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