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丝不挂说起 (7)

为严禁事。查得年来女子服装。每多竞尚新奇。风气已为之一变。近更变本加厉。裙则长不过膝。足则赤然无袜。是种裸胫露趾之怪象。一经踯躅通衢。万人注目。莫不引为奇观。乃竟恬不为怪。尤复欣然自得。寡廉鲜耻。道德沦亡。考其作俑之始。又皆出于一般智识女子。兴念至此。殊堪痛恨。似此提倡乖谬。有伤风化。一旦相互效尤。蔓延全境。行见文物之邦。将为野蛮异族所同化。不独贻笑大雅。抑且腾笑友邦。轻侮贱视。岂非自召。其谓区区小节。实属国体有关。本局长负维持风化之责。断难默尔姑容。合亟布告。从严禁止。以维廉耻而敦风俗。嗣后务各自爱,慎勿再蹈前项恶习。借重人格。以全声誉。倘仍不知悔改。公然过市。唯有立加逮捕。按照奇装异服。依法从重拘罚。不稍宽贷。除饬属遵照。认真办理外。仰各凛遵毋违。是为至要。切切此布。(1963年5月24日)

六、参看Maurice Parmelee博士的Nudism in Modern,Life.(Revised Edition)1931,纽约Garden City版,这是一本最清楚的著作,有插图二十九幅。

注释

[1]见Pete Martin的Will Acting Spoil Marilyn, Monroe· p.7 Pocket Books Inc.,New York, 1957。

[2]p.6,此书的副标题是America Transforms Itself 1900—1950,Pennant Edition, Bantam Books Inc. , New York, 1952。

[3]在本世纪初的几年以前,这一类的字眼都是禁忌。

[4]见Life杂志,May 25,1959,p.52。

[5]见《白虎通》。

[6]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谓“通”,次者名之谓“达”。

[7]从一些旧文献里,可以知道裸体辱人的事实:试看《孟子·公孙丑上》:“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又如《列女传·贤明传》:“彼虽裸裎,安能污我?”这些话都可以反证暴露肉体可以达到羞辱人的目的。

[8]《易经·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9]《史记·孝文纪》:“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汉书·文帝纪》:“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晋书·苻坚载记》:“坚后宫悉去罗纨,衣不曳地。”

[10]《礼记·王制》。并参看《晋书·武帝纪》“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的话。

[11]这一部分史料,请看陶希圣的《中国社会现象拾零》(1932年上海新生命书局版)第339—342页。

[12]见1924年的《妇女周报》或《妇女杂志》。

[13]这是李鸿章的话。

[14]在这篇文章里,我并没有兴趣提倡“裸体主义”(nudism),我只是指出肉体暴露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指法;一个运动员,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它在勃朗宁的诗中是“愉快”(pleasant)的象征,是可以给灵魂做“玫瑰网眼”(rose-mesh)的。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盖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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