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人神交媾
宗教和性,是西方文学中两个重大的主题。在与“现世”秩序发生冲突的层面上,这两个主题是相通的。对信仰和性的陌生和盲视,是中国作家的标记。尽管当代中国文学热闹非凡,但对性主题要么拒绝要么盲从,是这个热闹中的主旋律。拒绝者试图省略肉体问题,转身扑向一种抽象的、躲避矛盾的世俗生活秩序。盲从者试图借助于性,将文学快速推向世俗功利主义领域。拒绝和盲从,两种世俗功利主义以两种极端相反的方式奔向同一个目标;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试图维护现有的秩序,一个试图介入现有的秩序。真正的文学主题——性(肉体和欲望)、宗教(献祭和救赎)——与世俗秩序和功利主义是格格不入的。
在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中,性主题有两种较少遭到查禁的表现形式:梦中遗精和浪漫主义虚构。欲望变成梦遗,是贾宝玉的方式,在梦中与秦可卿“初试云雨”。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满足方式,跟手淫无异,但因为它不介入社会关系而蒙混过关了。虚构指的是更为常见的“人神交媾”故事。比如曹植的《洛神赋》、董永与七仙女的婚姻、牛郎和织女的故事、柳毅与小龙女的恋情、《聊斋》中诸多的人鬼恋故事等。中国传统文学中充斥着大量的这一类“人神交媾”的故事,但一个半人半神的孩子也没有生出来,生下来的全是小农夫。
按照库切的说法,“人神交媾”是卑贱的世俗肉体试图与高贵的神明的灵魂合而为一的理想,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文学化表现形式——我们是否能够与神明合而为一。人的卑贱的肉体欲望,在神明身上得到了表现,神明的性冷淡(感受器官的空缺或坏死)被俗人的肉体和器官所医治。在现世的秩序内,真实的世俗的肉体欲望,一直属于禁忌的范畴,噤若寒蝉。文学想象(比喻)、色情、淫秽,都是对世俗禁忌的突围方式。
中国将涉及俗人性生活主题的小说称为“淫秽小说”而加以禁止,认为它是脏的,致使它只能秘密传播。《金瓶梅》、《肉蒲团》、《灯草和尚》等明代“淫秽小说”,其实不过是对传统世俗秩序和禁忌的捣乱而已,没有什么真正的想象力(西门庆最大的想象力,就是找京官求救和用春药)。它们与萨德侯爵的小说的本质区别在于,萨德侯爵将性主题变成了一场残酷的宗教献祭仪式,一种地狱式的狂欢(可以联想到但丁《神曲·炼狱》中的场景)。中国没有“受难”和“原罪”的文化背景,中国文化是一种乐感的、审美的文化。将交媾置于一个审美(乐感)的背景中,只能是不见天日的“淫秽”。但它还够不上“淫荡”。“淫荡”是当代美国文化的特点。“秽”是价值判断,“荡”是心理状态。
小说中的性主题
如果说诗歌像“淑女”,那么现代小说就像“荡妇”。试图用处女膜修补疗法来装扮“淑女”,是对“害羞”和胆怯的资产阶级和权势阶层的迁就。小说中的性主题,是所有的现代作家都无法回避的话题。即使像卡夫卡这样一位对外部世界充满畏惧、没有勇气介入现实、终生未娶(数次惊恐地退婚)的作家,也无法在小说中回避性的问题。但毫无疑问,作为日常生活行为的“性”,不是叙事的目的,它实际上是肉体(佛教称之为“臭皮囊”)对现世逻辑的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