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高明而道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尽管中国古代有极其崇高的超越性人文指向,但哲人们深知“为仁由己”,道德的提升只能通过个体的自觉才有可能开始。因而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对人性境界低下的人进行道德审判与精神迫害的情况,没有出现西方意义上的所谓黑暗中世纪。《国语》指出:“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人性压抑的结果只会增加它膨胀的势能,因此,对于无法升华的人性能量,基本上是主张用大禹治水的方法加以疏导。孟子虽然与希腊哲人那样喜欢从“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谈人性,但也没有将肉体欲望从人性之中割舍或废黜的意思。哪怕是后来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的朱熹,所要灭的是过度奢侈的欲望,正常的饮食男女还是属于天理的范畴。在古人的观念中,即便是草木的灵性也是值得赞美与歌咏的,况乎人乃万物之灵长。
人的生活说到底就是人性的开展与完成,性海深邃,人生苦短,作为一个在世之人,资源毕竟有限,因此必须有所选择。不应在低层面的属性方面过久盘桓,或是无止境地排铺扩张,耗尽生命升华所需要的能量与时间。因此诸家对让人内涵收缩、下降的倾向普遍采取节制的态度。特别是以体证本源为终极目标的道家,立意超迈,路途遥远,更是反对沉湎于身体物质层面的欲望消费(“以物易性”),因为嗜欲深者天机浅,“盈嗜欲,长好恶,则性命之前危矣”(《庄子·徐无鬼》)。纵欲会使人丧失人性超越的可能。相对而言,儒家显得最为中庸大度,其人文思想更具包容性。与道家相比,儒家更看重现世生活的福祉与责任,先秦儒家虽然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十分重视人生在人格境界上的成就,但在心性修养的一维,主要以仁德的推己及人的修心为要。养性方面专门的论述见于孟子的尽心与养气说,荀子的“虚壹而静”,和《大学》《中庸》里的一些心法。直到后来与佛道两家汇流,才有了宋明理学张载、王阳明等更为专深的阐述,体系趋于完备,形成儒道佛不分家的局面。
按照中国古典人文思想的逻辑,人在这个世界的一切作为,其成果最终都要落实到人身上,落实到是否让人变得更加美好、高贵,穷尽人性的可能性。如果人最终只是改变了世界,并没有改变自身;只是让世界变得美丽,却没有让人变得美好,那人还是失败的。因此,在先哲的理念中,理想的社会不止于温饱小康或太平盛世,而是每一个人的人性都得以完成,达到至善圆满之境,即所谓人人皆为尧舜的社会——这是人类至今为止最高形态的乌托邦——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