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芬》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7)

写作好。这才是大家最为仰慕也是慕青自己最为看重的优点。没有什么东西比八十年代的文学更受重视的了。诗人、作家的头衔光辉闪闪,受无数人追捧、仰慕。一个聚会上,漂亮姑娘们都围着作家打转,你给她写一首诗她可能就会彻底爱上你,没准儿就跟你走了。所以,那个时候,但凡有点素质的青年人都会声称自己热爱文学,就算是最缺乏文学细胞的学生,也会在本子上抄几首诗,以证明自己不是完全的白丁。

慕青的幸运在于,他对文学的热爱不是顺应潮流,而是真正的天赋。作文写得好,就不用提了。初一时,正好流行科幻小说,慕青也在一个小本子上,涂涂抹抹着一个“科幻小说”。本是写着玩儿,不想偶然被吉芬看到,竟看得津津有味,问:“这是手抄本吗?”然后,“手抄本”在同学中广为流传,一来二去,竟传到了老师手里,连老师都误认为是出自大家之手。待知道竟出自自己的学生——初一学生慕青之手,大为惊诧和感动。老师也是文艺青年一枚,循着路径把稿子投到了北京的一家报社,不想一个月后,这篇题为《蓝色尸体》的小说竟真的在报纸副刊正版刊登出来。此举轰动全校。因当时文青虽然铺天盖地,报纸杂志却少得可怜,文章能得以发表的概率极低。那时一个作家发表一部长篇小说便可奠定文坛声名地位,一个诗人凭借一首诗便可红遍大江南北,在小地方混个作协主席,就能吃一辈子。所以,能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刊登文章,简直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老师自己投稿无数次,就从来没有发表过。甚至说,整个播城,能有资格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都不超过两位数。

此后,每次的作文竞赛,不管校内校外,慕青囊括了所有的冠军。大家都说,别的同学的作文,再好,也只是作文。而慕青写的,是文学。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所以,文艺好、体育好,这些,他都嗤之以鼻,不过是轻浮的玩意儿。他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一名真正的作家!所以,高二文理分科时,虽然他每门功课都是优秀,他毅然选报了文科。多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了一名真正的卖文为生的作家。当然,万没料到,再过很多年以后,他会为这个决定悔断肠。这是后话了。

总之,少年慕青是播城数年难遇的才子,是神话,是传说,是女生们崇拜爱慕的偶像。就连男生,也没有不服气的,服气到忘了嫉妒。所有的孩子,只要说,和慕青在一起,就在家长那里获得了赦免牌,待多晚回家都可以。虽然和慕青在一起,其实大多也是在玩耍嬉闹,家长却一厢情愿地以为,和慕青在一起,肯定是在努力学习。甚至有痴心的家长不惜让自己的孩子留级,就为了和慕青同班,能沾点他的“仙气”。所以,慕青的身边永远簇拥着一大堆喽啰、追随者。

那天,大家自然以慕青为中心围了一个圈圈,听他边弹边唱。

吉芬看到紫苏站在人群之外,带着一脸神往的神情,望着“舞台”中央。她看得那样专注,以至于吉芬站到了她的身边也毫无察觉。吉芬惊诧地发现,紫苏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奇异的光芒,这光芒在暗夜里简直有些诡异。

顺着紫苏的眼光,吉芬也望向人群,望向边弹边唱的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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