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吩咐下去,公司开始起草合同。同时,听到许多关于李大导债台高筑、拆东墙补西墙等狼狈现状的传言。
审查合同时,法务要求写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有人问:“李翰祥今年70岁了?”愣了一下,我说:“应该是吧。”
一位经理突然说:“他不会死了吧?”
我抬头哈哈大笑:“怎么会呢?他那么健康。”
当时他虽然年届七十,脸上却没有一丝皱纹。但他脾气暴躁,现场“辱骂”工作人员是家常便饭。他的心脏搭桥了N次。进剧组前几个月刚刚做完一次大手术。
很快,我们签署了与李翰祥导演的合同。电视剧《火烧阿房宫》,40集。我投资1200万,李翰祥包拍,超出及不足部分的资金一概与我无关。
为此,我专门成立了两家公司,一个是“北京晓庆经典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是后来惹了巨大麻烦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来,我的“晓庆集团”扩展了很多实业后,我是决定“金盆洗手”,决不做文化的。700万人民币就这样“夯不啷”一下子全打到李导演的账户上。定了开拍时间。齐活儿!
可是没想到,这一下子,却打开了著名导演李翰祥的死神之门。
《火烧阿房宫》的拍摄地点及居住地点,李导演选择的是——李家坟。几个月之后,李翰祥导演的遗体被火化,追悼会就在他自己搭建的《火烧阿房宫》的景区内举行。
在《火》《垂》二剧拍摄时,由于李翰祥的言语刻薄,不留半点情面,要求一天八变,加上清宫戏的拍摄本来就特别繁杂,全组大陆主创人员(包括我在内)曾经集体关在酒店房间里放声大哭,超过20分钟。
我和扮演东太后的陈烨,还有丽妃周洁,成天顶着沉重的“旗头”,上面缀满了货真价实的“点翠”和“珊瑚”。两个月下来,我们的头顶都斑秃了吓死人的一大块,停机半年以后才慢慢长出头发来!
头饰上经常有一枚发卡别住了,每分钟都头疼欲裂,实在承受不了,就穿着缀满珠花的龙袍捂着脑袋“咚”地躺在现场的地上。
一次被李翰祥看见了,他大叫:“不可以不可以!你怎么可以睡在地上?你是大明星哎!”
我不吭声,心想大明星又怎么啦?脑袋好疼。
他说:“香港的明星绝对不肯这样!”
我瞟他一眼,心想我又不是香港明星。
在那个时期,为了挣钱,我开始时常从剧组失踪,频繁地“走穴”。当时报纸经常批判“走穴”挣钱这股资本主义歪风,我所在的北影剧团为此让我写了几次检讨书,所以我坚决不告诉剧组我在哪里。
没有手机,没有电话,没有微博,没有微信。而且,居无定所。游牧“大篷车”,为了生活,四处卖唱。每天演5场、6场、7场,最多的一天演8场。我的人品、上座率、节目质量、演出态度得到了演员们乃至“走穴”界的一致公认,自己先富起来后,又带动跟我“走穴”的演员们也富起来。我的“穴队”在当时是演出地点最广、场次最多、质量最好、票价最高、影响也最大的,每个跟我的演员都能赚到钱。我从来不亏待他们,有时钱不够分我就拿出自己的酬劳给大家。演员们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大猫”——就是扑克牌里的“大王”。
剧组知道我什么时候离开,也知道我什么时候回来。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哪天在哪里,也不知道如何才能联系到我。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善变日程的李翰祥时常在剧组里暴跳如雷:“刘晓庆呢?把刘晓庆找回来!明天要拍戏!”
没有人能找我回来。我也做不到——走穴的票全部都卖出去了。
那个时候,只要卖了票,演得少不行;不到场更是欺天大事!南京五台山体育场的观众向台上扔钢镚成雨,演员当众跪下谢罪,病了也要被抬到台上含泪讲话,观众划破沙发垫子砸场子……什么事情都出现过。那是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的年代,所有人都需要一个理解到接受的过程。
我永远不能忘记《火烧圆明园》关机仪式的那一天,李翰祥走到我身边,飘过来一句:“李太太有事找你。”
“哦。”我去了他的工作车上。
李太太把我拉进车门内,塞给我1000元人民币。
当时我脑袋里“轰”地一下,血脉偾张。这笔巨款对于每个月只有50元工资的我,犹如一枚原子弹爆炸,把我冲击得晕头转向。
有生以来那是第一次,我觉得是真正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