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篇 注意,他有枪!(3)

老尹的日记中这样记录此案:

张林,男,19(实际为18),吉林省××市。

杨钢城,男,20,同上。

1989年10月15日将吴××(男,15,五中学生)杀害后掩埋,向家属索要赎金8万元,后害怕外逃。

这是当时吉林××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起恶性绑架案。张、杨二人看到吴家消费水平较高,摆设、服饰高级,认为他家必是有钱,于是将其子吴××绑架,进行勒索。被害人家当即报案,虽然当地公安干警做了极大的努力,仍然未能避免人质的死亡,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公安部将其列入特大案件。不料案犯迅即被老尹抓获,案件告破。根据有关规定,为老尹记二等功一次。

不过,老尹的审问结果,可说为当地警方保住了清白。

当地警方最大的烦恼就是被指斥由于他们的介入,反而造成了人质的死亡。而根据张林的交代,实际上两个案犯在绑架成功后,立即将人质活活勒死并掩埋,时间还在勒索赎金之前!

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十分简单,张、杨二人都是自顾不暇的半大孩子,对于如何监禁人质又不让他逃脱毫无把握,为了省事,干脆先将其杀害。

所以,报警的时候,人质其实已经死亡,警方没有责任。

但是,当老尹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的时候,对方听到作案的居然是两个半大孩子,都大吃一惊,表示难以相信。

原来,由于这起绑架案为该市罕见的恶性案件,当地警方十分重视,调集专家与案犯进行反复交手。无奈付赎金的地点一变再变,警方几次行动都归于失败。于是,当地警方分析,作案者应该属于一个经验丰富的职业犯罪团伙!

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小子既不懂警察的工作流程,也毫无对抗警方的经验,如何这般天衣无缝?

事实上,这俩小子用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手段,但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做法堪称有效,把一帮包括专家在内的高人都给糊弄了。

原来,他们俩对于警方会不会介入,介入到何种程度,是否还会先给赎金,一点儿都没把握。他们就是简单地采用了一个实用的办法。

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与警方和吴家人对峙,诈取赎金;另一个,就往公安局门口一蹲,只要看到有大量警察出动,马上通知同伙取消行动。每次准备交易,每次都有警察出现。几次以后,俩人毛了,于是弃家出走,想通过北京继续向南流窜,结果一露面就被老尹抓了。

就他们这个简单的招数,警察愣是上当,所以很难相信这案子是两个半大孩子干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是先看了资料,而后找老尹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一家茶社喝茶,让小姐上了一壶观音王。

老尹还是不变的样子,有问必答,将我对案子的疑问一一澄清。

然而,我的感觉,老尹似乎有些异样,这个二等功,他并不是特别在意。

我问他:“老尹,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

老尹沉默片刻,道:“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案件审理清楚,我们送两个小子的车走。那个走在前面的,也就是晃铁栅栏要交代的那个,忽然冲我说:‘叔叔,再见。’”

叔叔,再见……

观音王已冷,我们俩却良久无言,良久。末了,老尹说:“他杀人的时候刚好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几天。我真希望他没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叔叔,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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