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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第一次租房子住,是在圆明园福海边,一间朝北的小房子,比我的身体稍大些,能将就着放一张床,床头有个小方桌,月租八十元。屋门前拴了一只看家护院的大狼狗,由于人穷,狗对我的态度一直不够亲善,每次出门都要注意与狗嘴保持一定的距离,小心地贴着墙蹭出去。
那时,圆明园里多数房东还是农业户口,身上还保留些农民的淳朴。房东之间也是有竞争的,我们房东李大姐的宣传口号是:住进来就成了一家人。李大姐认识片儿警,且在公园里管船,可以免费划。所以我们那个院子总是住得满满的。
全院子,算上我有两个卖唱的、两个画画的、一个写作的,可谓兵种齐全。但谁都要听大姐的,她就像解放初的女军代表,恩威并施地管理着这群文艺"臭老九"。
大姐看我双目失明生活困难,主动邀请我和他们家一起吃饭,他们吃啥我吃啥,每天多交两块钱。偶尔有北大的姑娘来找我们玩,请客也请不起,那就去福海,向大姐借一条船,买两瓶啤酒,泛舟湖上,又节约又浪漫。那时候,我卖唱也能挣点钱了,每天到海淀图书城唱,晚上回到家,大姐帮我数钱,用猴皮筋儿把毛票捆在一起,一元的另外一捆。她数钱的热情非常高,见到钱堆里凤毛麟角的十元,总会惊喜地大叫"小周,发财了",弄得我晚上回来清点收入成了全院子的重大仪式,邻居们欢乐地跑出来围在大姐旁抻着脖子看。
大姐也是我们的保卫科长。当时大家最怕的是到昌平挖沙子,这意味着作为"三无"人员你被收容了。一次,下午全院子人正坐在台阶上吃饭,突然大姐慌慌张张地进来,说片儿警来查暂住证,已经到前村了。大家赶快丢下碗筷,夺路鼠窜向后面的树林。大姐说:"小周,快躲进房间,拉上窗帘,别出声。"然后她把房门反锁上。不到一分钟,院子里就静悄悄的了。结果警察没来,大姐于是宣布解除警报,呼唤大家回来继续吃饭。
每逢春节,回不了家的人全上了大姐家的年夜饭桌。当然不能白吃,会唱的高歌两首以祝酒兴;写作的写春联;画画的,画点鸟儿鱼儿什么的吉祥物。记得有个画家,一高兴,还给大姐画了一张巨大的美元,贴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