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诗歌(5)

诗人写作采用的诸多形式—合组歌、舞歌以及十四行诗中,但丁认为合组歌是最优秀的。原因之一是,这种形式十分有趣,因为它使得诗歌呈现为一种表演艺术。如果我们正确看待诗歌,但丁说,其只是一个和着音乐的修辞创作。只有合组歌有自己的旋律(常在手稿中得以保存流传)。

舞歌是由舞者表演。歌词由舞者唱出来,但其旋律要么本就十分有名,为很多不同的舞歌所共享,要么就是临时演绎的。现代读者只能看到但丁诗歌的纸张形式,而无法享受原初的艺术效果。当时一定十分美妙,因为既有歌唱、也有跳舞,还有乐器伴奏。有可能的情形是,但丁在创作合组歌时,脑子里边装着某旋律,或者一边写一边唱。当他描写诗歌结构时,他首先考虑的肯定是音乐。

但丁在介绍这一话题时,让大家想象一个美妙的意象:“现在,让我们,”他说,“打开这一工艺的作坊。”如前途光明的学徒,我们进入作坊,首先接受庄严的训诫。写诗,尤其是写合组歌,是一门须庄重对待的学问。为了至善至美,我们必须模仿过去的伟大诗人。必须在修辞方面尊其为师。诗人必须谨慎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主题(贺拉斯在《谈艺》如此告诫),“否则会掉入泥淖。”

但丁如此这般引导听众对诗歌之技艺给予尊敬。接着,他定义了修辞的三种风格或层次。他使用的三个拉丁词汇一般翻译为“悲剧(悲伤)”、“喜剧(诙谐)”和“挽歌(哀惋)”,这似乎有些误导。即便是在古典拉丁语中,形容词tragicus除了“悲剧的”之外,还指“宏伟、崇高、庄严”。形容词comicus不仅意指喜剧,还可用于指涉有趣之事物,即涵盖普通或日常之意。elegia一词在中世纪拉丁语中不仅指挽歌,还可以指嬉戏或情欲之意,即低俗或粗俗。对于第一类主题,卓越的语言即可胜任。第二类主题,日常方言和低俗语言结合即可。第三类主题,只有低俗的方言可用。

但丁本意要举例说明三种风格,但可惜此书只到第二卷的十四章,只讨论了合组歌和卓越方言。这一损失让人痛心,因为但丁在写《神曲》时将采用所有三种风格的方言,所以若能看到他此前对三种风格方言的论述,应是十分有趣的。他在一些合组歌中已经开始采用了一种猛烈、低俗的风格。比如,他一首诗的开头一句是“悲伤让我心变得大胆(Doglia mi reca nel core ardire)”。但丁引用此句,将其视为正义主题的例子。

他继续神圣地讨论诗歌创作,仅有天赋本身还不够,作家必须谨慎、细心。他应该努力发展其天生之才能;必须勤加练习技艺;必须训练思维以长学识:“任务在此,开始辛劳(hoc opus, hic labor est)。”但丁此句引自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Aeneid)。诗中,西比尔(Sibyl)对埃涅阿斯提及少数几人,他们凭借仁慈的宙斯神或自己的美德升入诸天成为诸神之子。但丁将这少数几位幸运者阐释为能够用最高尚的风格,歌唱最高尚主题的诗人。很明显,他自己也位列几位诗人的行列。西比尔说此番话之前,还预言有一项任务等待埃涅阿斯去完成。

坠入地狱乃非难事

冥府之门日夜洞开;

若想回首重返光明;

任务于此,开始辛劳。

这段诗与《神曲》之间有着极为重要的关联,我们有趣地发现,但丁脑子里已萌生了创作《神曲》的念头。但此时,但丁只是在嘲讽那些能力有限却眼光甚高的人,分明只是地上的鹅,却想学老鹰翱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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