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阴影(9)

我说:“据我了解,你们团计划股的汪股长和北京女知青发生关系的事,是在1971 年被揭发出来的,但他在1975 年4 月回北京探家时又和那女的同居了,结果被查户口的当地民兵抓了现行,最终导致他丢了党籍获了刑。你对此怎么看?”

孙淑婉说:“在调查汪股长时,我看过女方写的交待材料,那是真正的两厢情愿。这种事放在今天就是一个丑闻,我还没看见现在有哪个贪官是因为‘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判了刑的。但这种行为在那个年代就是不可以,因为城市里的孩子要不断下乡,乡下的干部要都这么干,哪家的父母还敢送孩子去?此一时彼一时,当时严禁兵团的干部和知青发生这种关系是有历史理由的。但我们也不应该因此忽视历史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学校教育的中断给知青造成的处世困难。书没念完,对社会的认识不足,操守和道德教育也不足,想用政治理想教育包揽一切是不可能的。年纪小小的就面对复杂的生活的人,有人犯了糊涂难免。在兵团出这方面问题的,小知青多,老高中知青少,这就说明了问题。

“其实那些出事的女知青也都明白,靠和军人好是不可能解决婚姻问题的,她们这样做,无非是想改善处境、寻求出路,再说双方还都有生理需要。所以,现在回过头来冷静客观地分析,简单化地说一方迫害另一方,是没道理的。从处理的后果上看,女的该干什么还干什么,男的丢了前途、进了监狱,到底谁害了谁?”

北京女知青王秀文说:“16 团出了团长、参谋长被处决的事以后,我们团也开始抓军人作风,结果把郑团长抓出来了。关于35 团的军人迫害女知青的事情,我们在团部工作的女知青有发言权。我在团机关里是不挂名儿的团长秘书,团长是个大老粗,他为人朴实、打仗勇敢、工作刻苦,但文化不行,他的会议发言稿总交给我来写。在农忙时他经常要下连队,我回回跟着他,所以比较了解他,对他的印象很不错。

“出了这件事后,我觉得是宁波那个女知青害了团长,她先和团长好,后来又揭发团长。团长被处理后,我们谁都不愿意理她。计划股的汪股长和北京女知青的事,是典型的婚外恋,他俩多少年以后都保持着联系,真的是相互喜欢。现在那个女知青和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联系,她怎么好意思联系啊。我觉得对这种事只追究一头儿是不对的,有的女知青生理成熟了想找人,找谁啊?找解放军!那时军人崇拜是社会普遍现象,他们有威望、有权力,有的人家属还不在身边。和他们相好,既满足生理需求,又觉得光彩,还有利于个人的政治和生活出路,一举多得。所以有人主动贴上去也不奇怪。

“郑团长被放出来后回到了35 团,但什么职权都没有了,我对他很同情。1978 年返城之前,他请我到他家吃了顿饭,还给了我15 元钱,那样子看着让人难过。后来他到北京信访办申诉平反时,还看过我。听说部队对他的事情重新做了结论,按老干部的待遇给安置了晚年。但这个结果已经没人关注了,他留给人们的最深记忆,就是迫害过知识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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