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团的佳木斯知青赵立民说:“江参谋长直到被判刑都不承认自己有生活作风问题。我当年在团组织股,参与过几起迫害知青案件的处理,但针对的都是老职工和转业兵犯罪,对军人的错误调查不是我们的事,由军人自己处理。我们团1 营张营长是转业军人,老婆是锦州人,没跟他一起生活。营部总机电话员是个哈尔滨女知青,向他投怀送抱,他就收了。后来事情暴露了,他把冲锋枪含嘴里自杀了。1974 年他被定性为畏罪自杀,开除党籍,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我还处理过29 连副连长和一个天津女知青的事。这个副连长是山东人,是有家属的老职工。那个天津女知青在下地搞统计时,两人就搞上了。24 连的余连长是从山东支边来的,他在和一个哈尔滨女知青苟且时,因为不能勃起,那女的还骂他没用。调查他的时候,我们让他留在团部不许回家,派警通排的两个战士看着,刚和他一讲政策,他就全招了,然后我们又去和那个女知青谈。材料整理出来后,我向团政委做了汇报,政委的脸很阴沉,听完后嘱咐我:以后写这种材料时不要交代具体情节,像黄色小说似的,太难看!
“经我调查的所有迫害女知青事件,原因都是双方面的,没有女方被男方强奸的情况,但处理时,收拾的都是男方。对这种事要历史地看、人性地看。历史地看,就是说女知青年轻,远离父母,缺少社会经验,通常又是男方的下级,属于弱势一方,男方对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该负主要责任,而且当时对这种现象不加制止也确实不行。人性地看,就是说这种事是两厢情愿的个人行为,视为罪行并且都怪一方是不合适的。1968、1969、1970 年这三年很少有这种事,为什么到1970 年以后就多起来了呢?因为知青成熟了,高中生都二十三四岁了,到了有性要求的时候了。在这时,教育知青们如何处理男女关系就成了一项需要重视的工作。但那时谁敢公开谈感情和性生理啊?我们团3 连在厕所里曾发现过弃婴,一查,是个外号叫‘狗熊’的北京女知青生的,她生了孩子又不敢说,白天照常上班劳动,那身体得受多大伤害啊!‘狗熊’是和她的知青男友做的这件事。当时男知青如果做了这种事,叫作‘违法打井’,并不受刑事处罚,但多半要影响前途,提干、入党、上学的机会就轮不到他了。62 团有个天津知青因为失恋了悲愤过度,把生殖器砍下来扔厕所了,女副指导员一听就急了,喊道,赶紧捞出来呀,看还能不能缝上!
“对性知识的启蒙教育,是兵团时期抓知青管理中的一个问题,在那个年代也不可能。军人的办法很简单,第一是规定纪律、加强监督,第二是为适龄男女知青提供成家的条件,太简单化了一点。我和政委下连队时,他只要看见一男一女在天黑时单独结伴行走,立刻就停车干涉:这还得了!出了事怎么办?”
大多数兵团军人集中在团一级单位。在团机关里一旦有军人“落水”,往往会在知青、尤其是在团机关里的知青中间激起很强烈的心理震动。曾在35 团团部工作过的3 位北京女知青至今对发生在郑团长和汪股长身上的负面事件记忆犹新。
北京女知青孙淑婉说:“说起军人和女知青搞关系的事,好像发生了不少,但我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一点没有这种感觉,所以当我听说团长出了问题,觉得特震惊。依我看,这种事情是你情我愿的。我长得也不丑,也在团部工作,团长怎么不比划我啊?苍蝇不叮没缝的蛋,要保护自己其实并不难,堂堂正正做你的人就是了。我们郑团长是个山东人,大老粗,战斗英雄,外号叫郑老虎,到农场后工作很卖力气,他出问题被抓起来以后,我们都不恨他,就恨那个宁波女知青,她和郑团长是实实在在的两性关系,警卫员早上去团长屋里打水,看到了他们俩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