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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他不想再回到那儿去。一夜就够了,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对她真的不是那么有兴趣。根据她跟别的男人相处的方式来看,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只不过是她床柱上的一道划痕,对此他也无所谓。

“这件衬衫是不是太书呆子了点?”康恩问他妈妈。

“不,”她笑道,“很可爱。但是怎么了?你不就是去上班吗?谁管你穿什么衬衫?”

“没人,”他说,“没人。”

她坐在窗边的桌子旁,一缕阳光斜斜地照着她。她穿着带玫瑰花蕾的奶油色雪纺衬衫、有口袋的棉布马甲、一条磨边的瘦小的牛仔裙。她细柔的头发卷在脑后。她的鞋子是平底尖头的。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小的仙女,苍白而透明。

听到小推车的声音,她转过身来。“天哪,”她跳了起来,“抱歉,已经3点了吗?”

康恩点点头。

“糟糕,我还没准备好呢。”她的手在桌上一阵乱摸,试图找到所有相关的信封和纸张,“等我一两分钟,行吗?”

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了:昏头昏脑的大学预科生,念大学前来这儿搞点工作经历;或者是大学才毕业的,刚从别的大陆学了一年的潜水和抽大麻回来。他们不戴手表,从来不知道几点钟了。每件事都搞成最后一分钟的惊慌失措。通常他很讨厌这样的人。但这次不一样。这次他很乐意让戴茜在他旁边漂亮地慌乱着,像只心烦意乱的蝴蝶。他乐意让她愿意耽搁多少时间就耽搁多少时间。

她翻着一堆米白色的信封问:“今天你怎么样?”

“很好,”他回答。“真的很好,”他加上一句。不知为何,他想要更油腔滑调一点。他祖母总是想教他说话得体,举止得体。然而他进了托特纳姆最差的公立学校,在那儿,良好的举止和正确的发音无足轻重。但在家里他祖母却总是唠叨,“不要说‘啥?’,说‘请重复。’”,或者“你的礼貌哪儿去了”,或者“要说‘我可以要点儿吗’而不是‘给我来点儿’”,还有“把胳膊肘从桌子上拿下去”。康恩的祖母是个举止得体的旧式祖母,不是那种穿运动裤戴耳环的时髦祖母。他是被自己的祖母带大的,坚持做事要得体。

“你好吗?”

“快疯了,”她回答,一边把信封用一根橡皮筋绑好,递给他,“他们明天都要去旅行,所以五分钟前他们就指望我把事情都干完了。现在每个人对彼此都态度恶劣,都假装自己的事情比别人的更重要。当然狗屎都是往下坡滚的,猜猜看谁站在底部?”她停下来喘了口气,把头发从眼睛上拨开,“明白吗?—— 他们让我来干这些事。我从来不会有压力,从不。我不受压力。我基因里没这种东西。跟你说,我都等不及今天赶紧结束,他们统统坐上那班飞机飞往毛里求斯。明天将会如此甜美。”

她一边说一边往他的小推车上装满软软的包裹和滑溜溜的衣服袋子:“你现在去收发室吗?”

“是的。”他回答。

“这样吧,”她朝屋子那头墙上的钟看了一眼,“要不我跟你一起下去。他们在等一个‘缪缪’寄来的包裹,显然这个包裹如果不在十分钟内到达的话全世界的人就会得什么可怕的毛病然后死掉,显而易见。我看我还是坐在分发邮件的地方等。也让我从这个地狱里脱身一会儿。”

他们走进电梯,尴尬地盯着电梯门。戴茜打破了沉默:“你住哪里?”

“芬奇利区。”他回答。

“芬奇利?在哪儿?北边?”

“汉普斯代的北边,班内特的南边。”

“那儿好吗?”

“嗯,还不错。我住在一幢不错的房子里,所以还好。你呢?你住哪儿?”

“汪兹沃斯,”她说,“就在卡门附近。很好的区域,很差的房子。”

“为什么?怎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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