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6-5

我还没来得及翻阅版权页,她已经回答了:“大概四十年。他写那本书的时候二十四五岁。现在他已经六十出头了。”

“如果电脑分析没错,而且他还活着的话。”

“他还活着。”

“而且你……认识他?”

“以前认识。”

“而且他还在书里题了字送给你。呃,说到这本书的价值呢,我也只能凭猜测。要是这书到了我手里,我会找几个专家看看能查出什么。我会先确定笔迹是真品,然后也许会把书寄存给哪家拍卖公司,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要我估价可真是强人所难。起码两千多美元吧,甚至有可能高达五千。取决于出价者,以及他有多想要这本书了。”

“也要看是否有人竞标。”

“正是如此。而且如果你有知名度的话,也不错。爱丽丝·沃克①,譬如说,或者爱丽丝·霍夫曼②,或者甚至是爱丽丝·罗斯福·朗沃斯③。这可就成了同仁赠书,对收藏家来说就更特别了。”

“我明白。”

“话说回来,题字本身就挺有趣的。他为什么会签下名字?当初你又是怎么碰到他的?另外,呃……”

“怎么了?”

“哦,这可能是个很傻的问题,不过你确定为你签名的那个人就是格列佛·菲尔伯恩吗?因为如果从来没公布过这个人的照片,而且又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长什么样……”

她善解人意地微笑起来。“哦,就是格利没错。”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呃,我可不是仅仅碰巧在某家书店遇到他,”她说,“我和他同居过三年。”

“你和他同居过?”

“三年。依你看,我的书可以算是留念本了吧。因为我和他的确有交情。”

“什么时候的事?”

①爱丽丝·沃克(Alice Walker,1944— ),美国作家,诗人,社会活动家。

②爱丽丝·霍夫曼(Alice Hoffman,1952— ),美国小说家,儿童文学作家。

③爱丽丝·罗斯福·朗沃斯(Alice Roosevelt Longworth,1884—1980),美国作家,第二十六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大女儿。

“很多年前,”她说,“我二十三年前搬过去,然后——”

“这么说,你当时还是个孩子,”我说,“他收养了你?”

“当年我十四岁。”

“你三十七?我原以为你三十出头。”

“你真会说话。我今年三十七岁,十四岁时碰到格利·菲尔伯恩,十七岁那年我们分手了。”

“那么你们,呃……”

“是的。”

“不是在开玩笑吧,”我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给我写信。”

“你给他写信,然后他给你回信了?这可真要跌破众人的眼镜。三十几年来,所有美国多愁善感的十七岁孩子都读过《无名之子》。其中一半给菲尔伯恩写过信,但从来没有人收到过回信。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从不回信。”

“我知道。”

“可他回了你的信?该死,你那封信一定写得很好。”

“没错。不过是他先写给我的。”

“啊?”

“我很早熟。”她说。

“这我相信,”我说,“问题是格列佛·菲尔伯恩怎么会知道你早熟,他怎么会知道你?又怎么会想到给你写信?”

“他看过我写的东西。而且不是信。”

“哦?”

“我看了《无名之子》,”她说,“不过当时我不是十七岁。是十 三岁。”

“哦,你已经说过你早熟了。”

“很多人都对那本书印象深刻,尤其是那些在敏感的青少年时期读过的人。它的确让我印象深刻。我一度真的相信格列佛·菲尔伯恩是以我为原型写了那本书呢,也想过要写封信给他,但是没有写。

“不过,两个月以后我写了篇文章,把它当做作业交了上去,把老师高兴坏了。不难了解为什么,其他人顶多只能挤出两三页语法不通的作业,‘我的暑假’之类的陈词滥调。我交上一篇七千字的议论文,里面充满了青涩的哲学见解和一知半解的灵魂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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