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生活》 追随(9)

卢西安总是戴着他的围巾,不是丝绸的,便是轻质羊毛的,褪色的灰色或棕色。在他的衣柜里,他至少有半沓围巾。时装设计师斯特拉·麦卡特尼(Stella McCartney),他女儿贝拉(Bella)介绍来的朋友,将他最喜欢的一条围巾破败不堪时拿到自己在意大利的工厂翻做了一条。她注意到他杰出的时尚品味,而他其实甚至没有怎么时髦过。他二十多岁时曾经喜欢的菲斯及格子呢子长裤早已不见踪影。现今的他自成一格,灰色克什米尔外套配上蓬乱的白衬衫,破旧也别致,打破任何设计师的规则,将贵族式的花格呢子与简陋的非正式感混搭起来,为风流倜傥重新定义,又同时将其颠覆。杰里·霍尔在为他做模特时赠给他一件羊绒运动衣,他对其十分厌恶。他是个虚荣中透着一丝浪荡的奇怪的混合体。当他飞到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看自己的画展时,乘坐的是他的经纪人威廉·阿奎维拉(William Acquavella)的私人飞机。他只带了一件衬衣,装在一个塑料袋子里。“这夹克真不错,哪里买的?”他常习惯性地在克拉克里询问,总是注意着人们的穿着。这也是一种注意力的转移,为他争取一些观察的时间。他的喜好飘忽不定,但绝没有约翰·贝奇曼(John Betjeman)【注释】所称的“可怕的好品味”。他从不拘泥于任何形式,他画室里的世界便是波希米亚最后的盛会。

【注释】约翰·贝奇曼,英国诗人、作家、播音员。

终于,我走进了弗洛伊德的世界。因为看过他的画,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光秃秃的地板,成堆的布片,东倒西歪的厨房椅子,透着颓废的气息,而且已被忽略许久。厨房桌子上放着一只昨晚刚做的烤鹌鹑,剩下的部分被留在一枚老式的烤盘里。隔夜的鹌鹑肉因为低温已经略略凝固,还有剩下的半瓶勃艮第红酒。煤气灶上污渍斑斑,看得出经常被使用。我们一起吃了早餐:一篮鹌鹑翅膀,一杯红酒,还有装在有缺口的杯子里的绿茶。

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应征好莱坞剧本的作家,想要成功地卖出我的点子,机会只有这一次。“你不想被采访,是吧?”我开始尝试。

“不想。”

“你也不想被拍照,是吧?”

“不想。”

“这样的话,我有一个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他等着我的游戏。我突然觉得信心尽失,害怕自己的主意其实很糟糕,虎头蛇尾,甚至有些傻气。但是我已别无选择。我的点子围绕着他最好的朋友——弗兰克·奥尔巴赫。“你和弗兰克近半个世纪以来每几周就会共进早餐。我要给弗兰克照相,但是希望你也在照片里。这和你无关,反正你讨厌那样,这都是为了弗兰克,你会在照片里完全是因为碰巧在和弗兰克一起共进早餐。”卢西安没有一点停顿。他就说了OK。与卢西安的这次早餐导致了与他的下一次早餐。他有所不知的是,我其实还没有问过奥尔巴赫的意见。我喝了我的红酒,然后起身离去。

我知道弗兰克还是在一九七八年,我十七岁那次去看的那场小型的弗洛伊德展览。弗兰克的头像也在里面,卢西安将弗兰克的面部肌肉刻画得无比睿智,头像装在画框里,又透出温暖与喜爱的情感。那是卢西安另一幅一直萦绕于我脑海的杰出作品——奥尔巴赫的头顶是一幅强烈而震撼的特写。在那个时候我对他是谁一无所知,但是当我十九岁时,我给他写了一封信,然后对他进行了采访,我们后来一直保持着联系。就像卢西安一样,他从不泄露自己的电话号码,所以我们总是写信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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