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没有灵魂的书写灵魂:没有肉体的朗读(5)

因而,当“文革”发动群众起来清算他们的罪行时,保皇派与造反派的对立岂止是派别对立,简直就是两个阶级甚至两个民族的对立!

当然,纳粹的集中营与焚尸炉,屠杀犹太人的灭绝是眼睁睁的事实,其凶恶残忍到了理性无法解释无法接受的程度—难道战争本身的凶恶残忍理性就那么好解释的么?宁可相反地见证了,理论的僭越(如“种族优越论”、“阶级优越论”)完全可以达到动物般的直接—用“牙齿”消灭。你把它叫作“残忍”也好,叫作“革命”也好,叫作“自然”也好,那是人自我启蒙(自我欺瞒)的区分。“以理杀人”何尝不是作为“自然之光”的“理性”的高明表现?在自然法则中有什么比“力量即正义”更浅显直接的道理!“纳粹”本来就在“西方文明”热衷的“丛林原则”与“主奴道德”中。谁能说屠杀犹太人是“野蛮”而屠杀印第安人就是“文明”?“海德格尔沉默”为什么不是一个哲学问题?尽管历史本身被智者冠名为“进步”,即“文明盖过野蛮”,却一路伴随着歌德式嘲讽:“既然痛苦是快乐的源泉,那又何必因痛苦而悲伤”;但黑格尔不是没有担心,“狡诈的历史理性”—“精致的迷信”,未必嘲笑得了“粗鲁的迷信”—报复与反讽总要落到“文明”的头上作一次弥赛亚结账的!

纳粹战败了,走资派打倒了,就在那一刻(走资派翻身是后来的事),他们作为一个有罪的整体被置于“公理”(如群众)清算的审判席上。这时,其中任何一个个人带个性的偶然陈述已经微不足道了,他作为一个被战败的战犯或被打倒的阶级,其整体罪行命名涵盖了所属的个人,已经毋庸置疑、不容分辩了。

事后—总是事后,与审判者或被审判者相关的个人,才进入了反省:“见鬼,人们为什么要在个人不能承受的整体行为上作认命地承受,而把绵延到事件外(事件后)的忏悔与救赎留给某些不幸的幸存者去补全它的忏悔与救赎?”

《朗读者》与《生死朗读》的作者及其读者(观众),如果你不仅仅是为着消遣,不仅仅是为了寻求“眼睛”刺激(这个“灵魂的窗口”今天变成了暴露性的“窥视癖”?),只要你进入思考,它就是你的“曾经”,你就被它召唤来充当忏悔与救赎的“补全人”。

那么,你想说什么?你能说什么?

2.银幕上的归罪结构

如果汉娜是甲,米夏是乙,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丙,进入审判及后来作为结果的无期监禁是丁,那么,甲─乙─丙─丁的结构中,甲、乙、丙三者都是可变因素,作为归罪结果的丁,则是不变因素。换句话说,甲、乙、丙三者可以在叙事结构中变换其内容甚至变换其身份,都不能改变结果丁的根本性质,充其量变化的无非是接受的心理因素。

例如甲和乙,当反过来时,汉娜的位置是上辈男的,米夏的位置是下辈女的,但作为结果的上辈男性过度归罪和下辈女性承担忏悔与救赎,并未根本改变。改变的是男女关系的性内容,发生了至少两种色调的变化:一是性理论上的,如从“恋母情结”,转变为“恋父情结”,在观众的“肉体视觉快感”上仍可统称为“男权占有凝视”—假设“女权主义是对男权主义的模仿”;二是性经验上的,依据男女演员的素质以及演绎的质感所呈现的伤感度及其取舍向度,可能很不相同,它配合观众的感受能力,亦有很大的互动空间。

“性理论”与“性经验”两种变化比较,我更倾向于,后者演员和观众对性经验的投入或提取的生动性无疑要大于前者性理论的规定模式。汉娜的位置是上辈男的,米夏的位置是下辈女的,仅就观众的感觉上,就其一般“在体的存在经验”推断,观众的习俗感受将变成“个体性的”,因为作为“下辈女人”是被占有的被动形象,她的罪责与救赎因而也成为“个体性”委身的柔性温情与隐性羞涩,并笼罩在接纳的欠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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