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相连(88)

1975年末,曾担任过英王道430号店铺经理的伯尼·罗德(Bernie Rhodes),发现了一个牙齿稀烂的瘦高个青年。他名叫约翰·里顿,穿着类似理查德·“地狱”,正在英王道上调整自己拿安全别针拼凑起来的裤子。于是罗德建议他到店里看看……

部分朋克元素或许源自纽约,但它的“造型”却是从英王道430号的店铺里演变出来的。马尔科姆同我不断地更换店名和装修,用以匹配我们随着想法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服饰设计。但在刚开始时,朋克的含义也仅限于此。我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时装设计师,而是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着装,或为其他人设计的着装,来对抗堕落的社会现状。这一系列的想法最终催生了朋克文化。而我个人对于“朋克”政治的理解是这样的:当时的我们才刚刚开始意识到,一些可怕的政客正在折磨民众——例如,我想到了皮诺切特(Pinochet :1973至1990年在智利实施独裁政权)。这个世界太糟糕了,残酷、腐败、危险,许多可怕的人在统治这个世界。因此,朋克首先要表达的是蔑视。我其实不太确定,用“蔑视”这个词来描述,在力量上是否足够。朋克的概念就是让年轻人试着去阻挠这个可怕的现状。”

事实差不多就是这样。于是我设计了代表无政府状态的标识,把大写字母A加在所有的服饰之上,以表明我们都是无政府主义者。但是这都是我一个人的主意,马尔科姆对政治完全不感兴趣,或者说对于我们作为无政府主义者站出来的这个观点完全不感兴趣。他就是痛恨所有人,尤为痛恨那些处于权威地位的人——但就是普遍的厌恶,并非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他痛恨学生时代的所有老师,痛恨任何一个告诉他应该要做什么的人。他与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维珍(Virgin)品牌的创始人,全世界最引人注目的“嬉皮士资本家”。]相处得也并不融洽,因为后者手握权力。他痛恨唱片公司。这一切都让马尔科姆痛恨,甚至包括例如理查德·尼克松。他甚至保留了一份名单,上面列出的都是他觉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为敌人的人。所以我觉得,他在某种程度上也同样痛恨我,这一点都不令人感到意外。他痛恨家庭这个概念,痛恨母亲的形象。任何时候,只要我跟他还有那些男孩——“性手枪”乐队成员——待在一起时,他总试图假装我就是那个母亲形象的管家婆,只要他们做了任何顽皮的事情,或是信誓旦旦地说谎时,我就会让他们滚出去一样。他总是一副“千万别告诉她”的样子,有时候让人觉得可怕。确切说来,我其实并不是有多么讨厌他,而实在是,我觉得用“厌倦”这个词来描述可能更加合适。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