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相连(49)

马尔科姆喜欢疯狂地讲故事,对真理持模糊态度,尤其喜欢娱乐观众,这些特点似乎大多都继承自罗斯。他那位狂野不羁的外婆的座右铭是“听话就是不乖”,“只要脖子够长,就可以逃离任何事情”。她让自己的外孙永远都不会害怕不工作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因此,她几乎没送马尔科姆上过学。据记录,马尔科姆只去过位于斯特科纽因顿的威廉帕顿(William Patton)学校。尽管他声称自己只去了一天,但这完全不是真实的描述。罗斯对于自己外孙的教育态度并不稳定,她有时也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启蒙教育,以《简·爱》和一本字典为工具,更加古怪的是,偶尔还会借助于家族的一位远方友人——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所以可以预料得到,马尔科姆没有接受过传统教育,并对所有接受过的人持怀疑态度。他一生都对权威憎恶至极,只设法通过了最低要求的两门一般水平考试,然后就进了艺术学校,在成年生活的早期,他一直都靠着当时政府发放的艺术学校补贴为生,这也是薇薇安和他一直未能结婚的一个原因:如果结婚了,他就不能再领导学生补贴。所以,从17岁到25岁,马尔科姆一直在灵巧地钻政策漏洞,从一个学校换到另外一个学校,包括圣马丁、克里登艺术学校、金斯密斯学院、东南埃塞克斯学校、奇西克科技专科学校,以及没有那么出名的哈罗艺术学院。薇薇安毕业后,他在哈罗学院待过一年多。和薇薇安的弟弟戈登一样,马尔科姆也是被录取进了预科,艺术学院和戈登就读的技术学院共用一个餐厅。马尔科姆很习惯哈罗艺术学院的风格,学院最具个人魅力的老师福克斯说:“宁可败得艳丽,也不要碌碌无为的成功。”马尔科姆很认同这一点。

关于事情的经过,戈登是这么诉说的:“薇薇安是通过我认识马尔科姆的。那时马尔科姆19岁,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是在哈罗技术学院的餐厅。薇薇安那时刚和德里克分手,本还是个小宝宝。我们的父母住在赖斯利普,就是他们最新购买的邮局所在地。当时我打算去读技术学院的高级课程,类似学院预科,学校和哈罗艺术学院共用一个餐厅。当时还姓爱德华兹的马尔科姆就在哈罗艺术学院就读。他的长相非常引人注目,红头发,苍白的脸,很难不注意到他。他那时还常常把爽身粉涂在脸上,使脸色更加苍白。这简直太好笑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他非常非常有趣,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经常约一大群现代主义时尚爱好者出去玩。当时我才17岁,他对我的影响相当大。马尔科姆很善于鼓舞人心,对于生活总是有很多想法。他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有政治寓意。时值20世纪60年代,硝烟四起,亚洲有越南战争,爱尔兰局势也不稳定,空气中弥漫着改革的气息。马尔科姆对这一切都很关注,但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非常非常有趣。我们经常一起聚会玩乐,谈论政治,讨论理想世界的样子。很快我就参与到了他的艺术项目里。那时项目的名字还不叫‘偶发事件(happenings)’,而是叫‘装置(installations)’。我对这些东西完全不了解,只感到十分激动。本来,马尔科姆在亨顿(Hendon)有一间小套房,是外婆给他租的。不过在我认识他以后不久,他就无家可归了,因为外婆不再支付房租,所以他就搬到我家外面的车子里面住。之前参加完聚会之后,他曾在里面睡过几晚。他在车里只住了几周时间,不过也足以让薇薇安注意到他了。我猜自那时起,薇薇安就十分同情马尔科姆的遭遇。后来我离开了家,在克拉珀姆(Clapham,英格兰伦敦南部地区)和别人合租了一个公寓,马尔科姆也住进了里面的储藏室,因为房租比其他房间都要便宜。整个公寓里有我,两三个大概二十五六岁的逃兵役的美国人,还有马尔科姆。后来,其中的一个画图的人走了,据说是因为贩毒被捕。我在妈妈那见到薇薇安,告诉她‘我那正好有个空房间’。然后她就搬进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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