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保将空樽收去,
酒吧的歌手经已累。
挟着破旧木琴,我见他再独行,
担起空虚上路去。
长路里,似晚间风那样,
孤身飘过千个夜,无伴也无定向
与那结他虽说是一双,
可惜它不会说话,唯独唱……
当初的他多么起劲
不喜欢古板的固定。
拨着发亮木琴,要与风的足印,
奔走千山与万径!
长路里,我见他的脚步,
今天仿似失了劲,如像过时日报。
眼里带一点冷酷,
因知只有风与路,陪着老……
如问我,哪会知得这样清楚?
皆因他原是我
卢冠廷说这歌正是他的写照。
一向听NeilYoung、Steve Forbert等人的音乐,不难发现相似的景象。在中文歌里可以听到这种感受的,是惊喜,是欣慰。
流浪歌手在想象中是浪漫、自我、无拘无束,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漂泊、孤寂、身不由己。
“到黑人地方唱黑人音乐,到白人地方则要弹白人歌曲,但这样使我学晓弹奏不同类型的音乐。我喜欢在美国流浪唱歌,因为那里的人尊敬你,觉得音乐家是崇高的。相反在香港,唱歌的被认为是艺人,酒客喜欢怎样玩弄你,叫你唱歌,你也得接受。”卢冠廷以直接而爽朗的语调无可奈何地说。
但卢冠廷为何还在香港呢?
因为他觉得在美国是绝对没有可能冒出头来的,除了运气。纵使他自小在美国成长,读音乐系,四处唱歌,经验丰富,曾在一万名来自世界各地歌手中夺得“美国歌曲创作大赛”冠军,但仍然难以觅得机会。他屡次自作歌曲,将填上英文词的录音带寄往许多唱片公司,结果是石沉大海。
“外国人对音乐狂热起来,可以整天对着啤酒弹吉他,自然玩音乐的人多,竞争也大起来。唱片公司每天收的demo多得很,要他们逐个试听,可没有这个可能,会被挑中的机会十分渺茫。但不是说外国人玩音乐的资质高,纯粹是他们肯钻研与尝试创造。”
“后来听闻香港有个歌曲创作大赛,冠军可到日本,我便将自己的目标指向日本市场。于是在一九七七年我便回来。”
可惜,他没有得到冠军,然而他自信地说,只因自己的风格不适合评判的标准而已。而我绝对接受他这份自信。
由于先后有两间唱片公司找他签约,自然他便留下来,等待着来临的日子。可是,一等便几年,两间唱片公司都没有实现承诺,夜间唱歌的生活亦使他沮丧、失望。回美的念头油然而生。
偶然,也可说是运气,他所作的一首歌交到EMI ,本欲给林子祥唱,却被EMI的慧眼人发现,而使他的愿望得以实现。这首歌则收录回他的《天鸟》大碟里。
对于新人来说,唱片公司肯给予他撰写所有歌曲的机会,是大胆的突破。而卢冠廷确实有这个分量。由于他的音乐认识丰富,并且弹得一手好吉他,创作根本是轻而易举的事。
最令我欣赏的,是他强调音乐绝对是一种感情的宣泄,歌词是生活的反映。达到这个要求,无论音乐完美与否已经不是问题。简单的乐曲,走音的唱法,也值得赞赏,值得拥护。而他自己总是挚爱黑人的R&B。唯一可惜的是他久居外地,对中文掌握并不好,所以没法更进一步透露自己的心声,但为他的歌曲填词的几位却已充分表达了许多他真实的写照。
相信卢冠廷所作的歌曲风格范围很大,但由于监制和顾及市场的理由,《天鸟》是张局限于民谣及乡村形式的制作。不过,当听过demo后仍然是叫我兴奋,充满无限的新鲜与特色,情形如同初接触罗大佑时一样。
虽然卢冠廷亦做了有限度的妥协,毕竟这是很现实的生存策略。决不妥协,根本没有成功的机会,更别论做巨大的尝试。
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所以我们除了听西方音乐外,还要关心中文歌的进步,希望它不断改革,力求突破。
像卢冠廷这样的歌手乐手作曲家,正是中文乐坛的推动者。在沉醉于英美音乐之余,给我们自己的音乐、自己的文化一点机会吧!
怀才不遇的人不是常常可以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