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悯与愤怒 3

警察到来了,喊他出来。“我在这儿,”沃许从窗口平静地说,“是您吗,少校?”“出来。”“是啦,”他依然平静地说:“我先安置一下我的外孙女。”他平静地杀死了弥丽和她的女儿,放火烧掉了房子。小说的结束,是“干瘦、狂怒”的沃许举着大镰刀,在烈火和强光的映衬下向人们扑去—“他高举着镰刀,向他们,向那些圆睁的马的眼睛,向那些晃动的枪筒的闪光劈来,没有喊叫,没有声音。”沃许最后的一扑,是这个短篇最光辉的一个瞬间。他反抗了,那是因为他不能忍受长时间的欺骗。他用这个冲向死亡的动作找回了自己的尊严。这种愤怒,福克纳在他闻听加缪车祸丧生的噩耗时写下的一篇短文中已有所表露,那就是:“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殉葬》中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陪葬的黑人在临死前要求吃一点东西,人们把食物拿来,看着他吃,可是那些嚼得半烂的东西都从嘴角边退了出来,顺着下巴落到了胸口;后来,他又要求喝水,可是人们只看到他的喉咙骨碌骨碌在动,水却全都落在他结满泥巴的胸脯上,落在了地上。在吃东西,在喝水的那个黑人其实已经死了。福克纳的这句话被一连串的动作湮灭了,这句话是—“问题出在心里,因为心里断绝了希望。”怜悯,愤怒,在和现实的紧张关系间,它们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更要紧的,是不要失去希望,因为正是希望悄悄摸索、行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告诉我们为什么不要死,告诉我们真正的道路是通向阳光和生命的那一条。在福克纳的早期作品《野棕榈》的结尾处,那个被判刑的主人公在考虑从虚无和悲哀之中选择一样时,他说他宁愿要悲哀。是的,即使在与现实的紧张关系之间感到悲哀,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因为,虚无是心的灭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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