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似乎可以感觉到,在事件的背后隐藏着自然的因果链条,它控制着事件。在这一链条中,原因并非只有一个结果,而结果也绝非由单一的原因所致。它们之间远不能用直线的相互作用来加以解释。
我们看到,在事件中,每一个个别人的活动同时取决于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所遭遇到的条件以及种种他人的活动。而在这些活动的动机后面总是隐藏着人们的某种需要:例如保存自己的需要,为子女找寻安全地带的需要,渴求知识的需要等等。无论是诸再尚,还是挂号室的小刘;无论是袁校长,还是电工李师傅……即使嫉妒和猜疑也折射出某些人自我保存的需要。这些动机和需要很难说全是世俗,在一般的条件下,自尊还是虚荣,正当的人生需求还是世俗的欲壑难填,我们几乎难以在它们之间确定绝对的界阈。
社会生产着需要,同时也生产着需要的对象。我们看到,一旦社会无力或无暇顾及这些需要,恶就应运而生。我们曾经傲慢地蔑视需要,但需要并不因为我们的蔑视而被消灭,相反,需要有可能被“恶”所利用,来惩罚我们对它的轻率的蔑视。人和社会的关系并不能仅仅由一种道义信念来决定,人们总是以自身的利益能否在社会中得到满足来判断这个社会。作为人的活动的目的和内在动力的需要,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一种不可否定的实在性和必然性,它是历史发展的杠杆……王大壮出于卑劣的贪欲窥伺到了这一点,在他出色的表演中无疑含有某种广泛的社会需要:精神的和物质的。在这里,我们必须再一次重复我们的观点:一旦个人机体内的需要与外在的对象相遇,就会顽强地转化为一种行动的指引机能,它拼命对抗着性格中道义的召唤……。因此,个人的意识总是受着某种实际需要和利益的规定或者干扰,总是带有某种主观性、偏颇性和功利性。所意识到的客观意义和这个客观意义对主体的意义并非始终同一——周丽珠本人不也经历了这样一个痛苦的裂变过程吗?
于是,王大壮的活动引起了他人的活动;于是,无数个人的活动转化成了社会活动;于是,这种活动触动了事件的因果链条,事件按照自身的必然逻辑开始运转——真正使我们感到惊异的正是事件进程的必然而又不可避免的结果。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活动促使着王大壮的愿望朝着预期的目的转化成物质的存在形式。
是的,王大壮凭借的不是个人的演技,而是社会的力量以及一种集体无意识。他咄咄逼人,充满自信;他雄心勃勃,要征服整个世界。他的愿望无疑是卑劣的,他的结果却呈现出某种合理性。他完成了某些正派人所无力或无心做到的事情,在相反的意义上稳定了社会。起码,他的“培训团”使相当部分的待业青年同社会的矛盾得到了暂时的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