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1)

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最早起源于巫术,后来发展成为中国文化最基本的观念。

先秦以降,尽管各个时代、各种流派的思想家所持观点不同,解释各异,但在认识世界的宇宙观和方法论上却能达成一致,即都认同“天人合一”。

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虽然绕了几个弯,看上去既深奥又复杂,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道理:人存在于天、地和自然之间,与万物同根同源。同为道家的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简言之就是“物我一体”。他的思想以及他的概括,让“天人合一”更加具体,也更加易懂。

儒家的创始人之一孟子主张:“万物皆备于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儒家从注重个人修养出发,然后遵循修、齐、治、平的人生轨迹,最终能够感知天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佛教原本主张天人相分,到菩提达摩创立禅宗,提出“心性生万物”、“佛性自悟”等观点,从此中国的佛教让尘世与天国、此岸与彼岸、人与佛达于统一。

正因为有“天人合一”的哲学思维,中国几千年来秉持和弘扬人与自然、心与万物、宇宙精神与人的精神相统一。这一贯穿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突出地体现在中国人的审美观上。

美学属于哲学的范畴,既然“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特质,当然它也就成了中国美学的主要依据。一直以来,中国美学的精髓就在于探求人与自然的契合。

审美,本是站在人的立场上去观察世界、感知万物,但由于带着“与天地同和”的意愿,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达到了一种美妙的融合。审美不再是观照,而是体验;不仅是耳濡目染,更是心灵的感悟,由此,达到了主客交融的状态。

在“天人合一”思维的指引下,美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心与物、情与景、意与象、形与神、虚与实的结合上。虽然范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既有“应物取象”之内涵,又有“随类赋彩”之形式;既有“气韵生动”之表象,又有“澄怀味象”之意蕴;既有“外师造化,,之直觉,又有“中得心源”之妙悟。

人与自然相统一,做到物中有我、我中有物,这只是中国式审美的初级阶段。中国式审美的高级阶段是物我两忘,也就是在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要去物去我,澡雪精神,使内心空灵澄澈。只有到了这个境界,人才能洞鉴宇宙的精神,感悟宇宙的真谛。正如唐代张彦远所说:“凝神遐想,妙悟自然,物我两忘,离形去智,身固使如槁木,心固使如死灰,不亦臻于妙理哉?”佛家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也指的是这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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